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注册安全评价师评价网!
首页 > HSE体系

监督审核

发表日期:2011-04-23 11:45: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安全评价推荐

     1.监督审核的概念

    监督审核是指认证机构对获得认证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限内所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复审)。其目的是验证获证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持续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的要求,并在有效运行,从而确认能否继续持有和使用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审核。

    OHSMS认证机构对获准认证的受审核方在证书有效期内(一般为3年)应定期实施监督审核,确保受审核方的OHSMS持续地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行标准、体系文件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持续有效地实现既定的OHS方针和目标。此外,受审核方由于各种原因在某一时期内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的变化:

    (1)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变化,如在现有厂区引入新物质、新工艺和新设备,从而带来新的OHS风险;

    (2)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变化,如国家废除旧的法律、法规、,颁布新的法律、法规;

    (3)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的变化,通过和管理评审,可能针对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文件方面的更改,或者出于持续改进的需要,更新了OHS方针、目标和管理方案。

    为了维护认证资格,针对上述变化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也会作出相应的调整,监督审核也应确保其持续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认证后的监督审核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复审)以及对获证组织使用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

    2.监督审核的类型

    监督审核通常分为两类,即例行(定期)监督和不定期监督。

    (1)例行监督审核

    不同类型的企业因其本身OHS风险的复杂性及其风险的大小不同,采取监督审核的时机、频次和深度均有所区别。一般来说,两次例行监督审核之间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对于某些OHS风险较大的企业,如建筑、化工、煤矿等,则应适当增加审核的频次。有时还将例行监督的时机与获证企业的生产进度相结合。随着企业的OHSMS逐渐趋于完善和稳定,并成功通过复评的获证组织,认证机构则可以视企业的具体情况,适当降低监督审核的频次。每次监督审核应派出正式审核组,按照初次现场审核的程序进行,但人日数一般为初次现场审核的1/3,特殊专业将适度增加。

    每次监督审核抽查若干要素,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历次监督中应将OHSMS要求的17个要素全部审核一遍,同时复查初次现场审核或上次监督审核中遗留的问题。每次监督审核的内容有:

    ①OHSMS保障要素: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纠正与预防措施(包括前次审核中提出的不符合项的纠正以及旨在消除其产生原因而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②相关方的抱怨及处理;

    ③对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④OHSMS文件的变更以及这些变化所涉及的部门(或区域)和活动、产品或服务;

    ⑤依据OHSMS试行标准要求,每次监督审核中可抽查部分要素,三年内将所有要素审核一遍,每次监督审核对各要素审查的深度和广度可各有侧重;

    ⑥需要抽查的部门(或区域)。如果获证企业分布于几个不同的场所,每次监督审核可针对不同的现场抽样。但应确保在三年内覆盖所有现场,其中每年对其总部应进行审查。

    为使整个认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能覆盖到OHSMS规范规定的全部要素以及用人单位全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在初次审核或复评后,认证机构一般都会在相关程序要求中制订出对获证组织的监督审核总体计划安排(参见表1)。

    表1 监督审核总体计划

    

    (2)不定期监督审核

    当获证组织出现以下特殊情况,可能给组织带来新如OHS风险时,要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审核(又称复审):

    ①获证组织的OHSMS发生重大变更,如:

    ● 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发生了重大调整(比如进行股份制改造或业务流程重组等);

    ● 管理层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 OHS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发生重大变动;

    ● 人员、设备、关键工艺的重大变动。

    获证组织在每次进行上述重大变动时,应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告给认证机构,以便认证机构制订复审计划,实施证后监督管理。特殊情况下,不定期监督审核可以采取临时单独进行的方式,如果时间接近的话,也可以与例行监督或复评结合起来进行。

    ②发生重大事故或公众投拆时不定期监督:在获证企业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受到相关方的强烈抱怨或出现重大事故或职业病,以及受到行政和主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时,认证机构应组成复审核组前往调查,若情况属实,则认证机构应视具体情节考虑是否继续维持证书的使用。

    ③获证企业发生了影响其认证基础的更改:例如,认证单位提出认证范围的扩大或缩小,认证机构可以单独安排或结合监督审核安排认证范围变更的审核。审核的重点主要是文件审核和对申请变动部分(要素或部门)可能导致影响的所有职能的评审。

    3.监督审核和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处置

    监督审核和管理中所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有如下几种处置方式:

    (1)认证暂停

    有如下情况的,认证机构将对认证证书持有者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资格予以暂停:

    ①认证证书持有者未经认证机构批准,对获准认证的OHSMS进行了重大更改,且项更改足以影响其认证的基础;

    ②监督审核发现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达不到规定要求,但严生度尚未构成撤销认证资格;

    ③认证证书持有者对认证证书有使用不符合认证机构的规定;

    ④认证证书持有者未按期缴纳认证费用且经指出后未予以纠正;

    ⑤发现其他违反认证规则的情况

    认证暂停后,若认证证书持有乾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规定的条件,认证机构取消暂停,否则,撤销认证资格。

    (2)认证撤销

    认证机构若在监督审核中发现获证组织有以下情况出现时,应撤销其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资格,收回认证证书:

    ①暂停认证资格的通知发出后,获证企业未按规定要求采取适当纠正措施;

    ②监督审核发现认证获证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

    ③出现认证机构与认证证书持有者之间正式协议中特别规定的其他构成认证资格撤销的情况。

    ④被撤销认证资格者,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3)认证注销

    认证注销是认证机构注销认证证书持有者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资格,并收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出现下列情况时应予以认证注销:

    ①由于认证规则发生变更,认证证书持有者不愿或不能确保符合新要求;

    ②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时,认证证书持有者未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足够时间内向认证机构提出重新认证的申请;

    ③认证证书持有者正式提出注销。

    4.监督审核的实施

    监督审核遵循图1所示的基本程序:

    (1)审核组成员的选择

    在监督审核中,认证机构常常派遣参加对企业的初始审核或历次审核的审核员。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可以在审核员与受审核方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气氛,可以免除审核员对审核对象的熟悉了解过程,从而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但同时也带来一些弊端,因为过分密切、轻松的关系可能会使审核员产生过于主观的倾向,而忽视寻找客观证据。如果每次监督审核的审核组都是固定的成员,则可能会使审核组发现问题的角度受到个人背景和偏好的限制。此外,这也不利于认证机构说不定审核的工作业绩和能力,因此一般认证机构习惯采取折衷的做法,在每次监督审核时对审核组成员作适当的调整。

    (2)审核前准备及现场审核

    审核前准备和现场审核与初次审核过程基本相同,只是道末次会议更简单,参加会议的人数也可以视审核的重点而适当减少。一般只对审核计划中所涉及到的人员和部门有这方面的要求。

    (3)监督审核的结论

    对于在监督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获证企业应在认证机构所要求的期限内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期限应与不符合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OHS风险的大小相适应。

    (4)证书的暂停、<

相关推荐:

OSHMS--一张企业在国际经济领域的通行证

实施安全管理体系 保障安全生产

中国石化集团发布全面实施HSE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