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美国海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制
自1970年通过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后,美国海军已实施职业安全与健康 (NAVOSH) 计划多年。该计划以文件形式对有关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进行了详细规定,条款的规定细致严谨,可操作性强,有助于各级了解自己在整个计划中所处的位置和应发挥的作用,有利于各级围绕NAVOSH计划的目标积极开展自身业务工作,尽早发现和消除职业安全与健康隐患,在减少职业伤害、职业病发病率及死亡率,减少装备的损失或损坏,维持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方面收效显著。现将其管理体制概述如下。
1 NAVOSH计划的基本内容
美军的政策是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与职业健康(SOH)计划,以加强操作的快速性,促进任务的完成。整个职业安全与健康计划包括所有的安全规程,如系统安全、航空安全、武器/爆炸物安全、“非当班期间”(娱乐、公共交通)安全以及职业安全与健康。其中, NAVOSH计划是整个计划的主要部分。NAVOSH计划从保障职业健康角度出发,着重对危害的识别与消除,如化学、物理和生物媒介对健康的危害,包括对不可能或无法消除的危害进行有效的危害暴露控制,以及对职业病及职业伤害相关的诊断与治疗。
2 NAVOSH计划的组织管理体系
NAVOSH组织管理体系分为3层:(1)海军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海军部、海军作战部主管领导以及舰队总司令、舰种司令等人员;(2)高级行政部门管理层,包括海军特种部队、司令部、海军海上系统司令部、海军航空兵系统司令部、军医局、海军安全中心、海军教育训练处、检查与调查委员会等;(3)执行层,包括基层指挥官、安全军官、军医官、部门主官或分队军官、安全监督员、纠察队、安全理事会、士兵安全委员会及所有海军人员。
3 NAVOSH计划的各级管理职责
3.1 高层管理人员职责
美国海军认为,如果建立了有效的组织体系,切实执行了NAVOSH计划,完全可以减少与职业相关的伤害与疾病。为此专门下文明确规定了NAVOSH计划的组织体系,主要涉及的高层管理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任命负责装备与环境的海军副部长为海军部(DON)的SOH主要官员,负责建立、维护和更新SOH计划。该计划将贯彻国防部(DOD)颁布的SOH要求,提供对文职人员和军人的防护。
海军作战部部长负责执行和管理NAVOSH计划,并与海军陆战队指挥官协调,共同考虑下述方面的工作:提供适用的NAVOSH政策与标准;确保舰队维持一支具有SOH专业资格、能负责维护综合的SOH计划的队伍;建立适用的计划、程序、工作人员要求以及NAVOSH计划的预算;指导研究与开发工作,以避免职业危害或暴露引起身体伤害、影响健康状态及降低工作效能;开发SOH计划评估与检查准则;提供与职业相关的医疗保障;开发对不安全或对身体有害的工作条件的快速调查及报告程序,并确保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人员接受关于NAVOSH计划的彻底全面而持续的培训;审查、批准、公布NAVOSH标准。
舰队总司令确保其下属的司令、指挥官以及值班官员指导并维护通用的NAVOSH计划,向有资质的人员明确SOH职责,设置NAVOSH性能目标管理标准,与舰种司令协作,按舰船分级和运作周期进行比较,并将此提交给检查与调查委员会(INSURV)。舰队总司令还应对这些目标管理标准进行年度复审。
舰种司令负责监控下属司令部执行NAVOSH计划的情况,并协调共同关注的问题。指挥线上的单位主官负责任命有资质人员为SOH代表,确保本级或下级安全军官在任命前或任命6个月内参加海上安全军官课程或潜艇安全军官课程的培训,制定海军职业安全与健康/环境防护(NEP)中期评估计划,协助海上司令部处理由于舰船性能限制而无法满足NAVOSH中对海上作业场所要求的问题,并在工作负载可行性建议中确定优先顺序。
3.2 高级行政部门管理层职责
NAVOSH计划中的高级行政部门管理层划分为主计划区和特殊保障区。
在主计划区内,海军特种部队的NAVOSH计划应接受海军作战部长办公室主官的指导及监督。安全事务的特别助理确认其兼容性与连续性,并提供主计划区的界面。主管后勤的海军作战部副部长负责开发NAVOSH计划政策与指南,并颁布NAVOSH标准。当NAVOSH政策或标准在其他海军作战部长办公室负责人管辖的战斗部队应用出现问题时,由该副部长进行协调。
特殊保障区指NAVOSH计划中那些需要给予特别关注或者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保障区。主要在海军海上系统司令部司令、海军航空兵系统司令部司令、军医局局长等协调和组织指导下编制计划,制定NAVOSH标准及特殊保障区细则。具体职责为:(1)海军海上系统司令部司令、海军航空兵系统司令部司令要确保所有通过各自司令部配发、建造或提供的舰船、飞机、武器或武器系统、设备、材料、供应品以及设施,在其设计和工程中考虑SOH的各个方面,并突出对重大职业健康问题的工程控制,如噪声、铅以及有害物质。(2)军医局局长要通过海军环境健康中心确保对统一的劳动卫生实验室进行相应的审核控制和集中管理,提供关于职业健康方面的保障,包括职业病学、劳动卫生和环境健康。海军环境与预防医学机构和海军医疗处向海上部队司令部提供关于NAVOSH计划中职业健康方面的指导和帮助。(3)海军安全中心司令负责收集并分析事故数据并发布安全信息。(4)海军教育训练处确保NAVOSH的所有单元及适用于海上部队的有害物质控制与管理的海军训练系统计划能正确实施。(5)检查与调查委员会主席负责指导海上部队实施NAVOSH计划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并将其作为常规安全检查程序的一部分。
3.3 执行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指挥官通过该指令执行并保持NAVOSH计划的连续性;任命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军官,确保向专职安全军官提供符合要求的NAVOSH管理训练;确保司令部接收到基本的劳动卫生调查,并在舰船上配备一套调查报告的副本;在军医局管辖范围内协调职业健康保障;在指挥训练计划中结合NAVOSH计划进行训练。
安全军官直接向负责SOH事务的指挥官和NAVOSH计划行政执行官报告。其主要职责为:担当舰船SOH事务指挥官的首席顾问;在海上舰船范围内执行NAVOSH计划;通过指挥线,准备并提交外部对于SOH保障的需求,如劳动卫生或综合安全调查;按需参与事故调查,确保及时准确地提交所需的事故报告,保留并分析NAVOSH记录(检查/评估、人员伤害报告、事故统计)以及预测事故趋势;年度安全检查的执行;确保发布NAVOSH信息;指定计划并与训练官员或训练计划委员会协调并指导NAVOSH训练;担任安全理事会的顾问及记录员,准备由主席发布的议程;担任士兵安全委员会主席等。特别要注意的是,在舰船上担任劳动卫生官员的安全军官助理,应在任命前或任命后6个月内完成海上安全军官课程培训。
舰船的医务官员/医疗部门代表负责保障NAVOSH计划的实施,其主要职责为:参与NAVOSH计划的执行过程,通过提供健康信息对分队军官或工作区监督人员起到协助作用;按需协调外部职业医疗保障;通过指挥线向指挥官提供由医疗部负责治疗的人员的损伤报告。
部门主官、分队军官以及工作区监督人员负责检查所有指定的工作场所,使其保持安全状态,且符合NAVOSH标准;确保所有任命人员都受到防范相关危害的训练和指导,并配备或提供适当的防护服和防护器具;在上述人员的控制下,采取快速响应措施,消除或整改NAVOSH计划中发现的任何缺陷;在所有活动(工作、驾驶、娱乐以及非当班期间)中结合安全提出注意事项。
纠察队执行常规检查,识别并报告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物理危害。
安全理事会由指挥官或执行官员(主席)、安全军官(报告人)、培训官员、所有部门主管(包括搭载的空军安全军官)、医疗官员或代表、舰船的指挥人员或高级军士长组成。安全理事会至少保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NAVOSH计划的进展情况;安全理事会会议可结合其他由相同人员出席的会议一起召开,每次会议应由安全军官记录并保存;委员会应专门复审由安全军官根据事故或近期事故报告、调查报告、与安全或健康相关的信息,以及由医疗代表提供的相关报告汇编的统计表,复审由士兵安全委员会提交的问题及建议等。
士兵安全委员会由安全军官、安全军士、空军安全军士以及纠察长组成。在小型舰船上,士兵安全委员会可以与安全理事会合并。委员会应至少保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全军官指定1名记录员,记录并保存每次会议的会议纪要。委员会的任务是确定并探讨NAVOSH问题;讨论跨部门的安全问题;通过安全委员会会议纪要的副本,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理事会提交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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