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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化合物中毒——环氧树脂

发表日期:2011-05-04 09:34: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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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环氧树脂中毒

毒理:
    中毒原因为生产过程中机械排风装置不完善,密闭化不严格,不注意个人防护,工作后不注意清洗暴露部位的皮肤,从而造成皮肤污染所致。该品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皮肤方面,包括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一般不引起全身中毒。其刺激性大小取决于树脂中含有环氧基的数目,环氧基数越多,其刺激性越大。



临床表现:
  有头晕和(或)乏力等前驱症状。皮疹多见于颜面、颈部、手及前臂等暴露部位,也可累及非暴露部位。初以潮红、红肿为主,伴剧痒,进而可出现丘疹、丘疱疹。脱离接触后5~6日,红肿逐渐消退而自愈。若病情继续发展,则可出现水疱、渗液,以至溃烂。皮疹愈后再接触本品,可再发,但一般较初发为轻。长期接触环氧树脂,可引起手皮肤干燥和皲裂。

急诊处理:
  1.急性中毒无特效解毒药物,按一般急性中毒原则处理,积极防治脑水肿和肺水肿。   


  2.皮肤污染者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肥皂水清洗皮肤;皮肤损害早期可用炉甘石洗剂,渗液多时宜用苦参洗液或3%的硼酸溶液湿敷,以后按病情可用糊剂或软膏类。   


  3.病程中尚可给适当的抗过敏药物内服或静脉注射,如氯苯那敏4mg,每日3次,阿司咪唑每日10mg1次,10%葡萄糖酸钙10~20ml静脉缓慢注射,氢化可的松静脉滴注100mg/d,地塞米松口服0.75~3 mg,每日3次,静脉滴注5~10mg/d。


   4.眼内溅入者立即用清水或0.3%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疼痛明显者可用1%丁卡因(的卡因)溶液滴眼,并用抗生素和可的松眼药水滴眼。


  皮肤干燥和皲裂者可给予20%尿素霜、复方肝素软膏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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