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国家注册与监督管理
发表日期:2011-04-23 11:43: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一、环注委(CRCEA)及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国家注册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国家注册制度是按照国际通用标准要求,参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国情而建立起来的。建立国家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制度,培训并注册合格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是使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能够健康发展,同时确保认证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条件。
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简称环注委,英文缩写CRCEA)是由国家批准授权的、我国唯一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国家资格注册的权威机构,负责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培训、考核、注册以及培训课程的注册及管理工作。
环注委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代表组成。环注委下设秘书处,为环注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及管理工作。
环注委的主要工作任务:
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我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工作文件;
2.实施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和培训课程的注册并发布公告;
3.实施对获准注册后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和培训课程的监督管理;
4.负责处理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注册有关的申诉及投诉工作;
5.负责开展国际双边、多边互认合作及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活动。
根据ISO14000系列标准要求以及国际审核员培训与注册协会(IATCA)《环境审核员认证准则(草案)》,参照各国通行作法,并结合我国的基本情况,环注委研究制定并颁布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简称《注册准则》),对我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及注册后的管理作出了科学、全面的规定,从而奠定了我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
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简介
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级别及注册对象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分为实习审核员、审核员及主任审核员三个级别。除对这三个级别审核员有特别注明之外,一般统称为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
实习审核员是指能够满足《注册准则》要求的教育、工作经历、环境保护工作经历要求,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实习审核员可以参加审核工作,以获得升级所需的审核经历。
审核员是指具备实习审核员资格,并有能力根据ISO14001标准,单独或作为审核组成员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或部分审核的人员。
主任审核员是指具备审核员资格,并有能力根据ISO14001标准,管理审核组并能够协调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各方面工作的人员。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管理对象适用于所有向环注委提出注册申请的境内、外人员。对于境外申请中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的人员,也需遵守《注册准则》要求。
2.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能力及素质要求
申请各级别审核员注册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具有相关运行过程及过程控制的知识;
(2)具有环境保护科学与技术知识;
(3)具有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应用知识;
(4)具有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应用知识;
(5)掌握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法和技巧;
(6)具有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与环境影响的能力;
(7)具有有效实施审核、控制审核过程的个人素质和能力;
(8)具有有效领导审核组的能力(仅适用于主任审核员)。
此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还应具备有效开展审核工作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个人组织能力以及履行审核员职责所需的保持充分独立性、客观性的能力等。
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基本条件
(1)教育和工作经历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者,应具有至少4年的工作经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大专学历者,应具有至少6年的工作经历。
(2)环境保护工作经历
申请者应具有至少2年以上的涉及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科研、环境教育等方面的环境保护工作经历,此经历可与工作经历同时发生。
(3)培训经历
申请者应具有经环注委认可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基础知识培训经历(可自学)及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审核知识培训经历,并通过环注委组织的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4)审核经历
申请者应具有可接受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对实习审核员没有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的要求;对审核员要求具有至少4次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并有至少20天的现场审核;对主任审核员要求具有5次提任审核组长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并有至少15天的现场审核。可接受的审核类型指: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符合性审核等。
此外,申请国家注册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还应遵守审核员行为准则,保证在审核过程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所从事的审核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国家注册程序
环注委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程序》(简称《注册程序》)中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的基本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1.实习审核员注册程序
(1)申请注册人员需首先通过自学或培训掌握有关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及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知识,并参加由环注委组织的审核员基础知识的考试。考试形式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申请人员获取基础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后,方有资格参加国家注册审核员审核知识的培训。
(2)国家注册审核员审核知识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根据学员课堂表现情况作出连续评价,并由环注委对学员组织笔试(闭卷)。连续评价及笔试合格者,可获得环注委颁发的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培训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3)获得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向环注委提出实习审核员注册申请。申请人应递交由环注委提供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申请表,并提交教育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环境保护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工作经历证明及环境保护工作经历证明应得到申请证明人及有关部门证实。此外,申请人员提交申请时,还需提交一份由申请人签署的个人声明,声明其将遵守《审核员行为准则》中的有关要求。
(4)经环注委评价认为符合环境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注册要求者,环注委将向其发出准予注册的通知。申请人可用各种方式办理注册手续,领取注册证书。实习审核员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2.审核员、主任审核员注册程序
(1)对于申请审核员注册的人员,除具备实习审核员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提交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证明(审核记录)。审核记录中应包括:审核日期及现场审核时间、使用的体系标准、审核类型、受审核方证明及联系方法、审核组长及联系方法、审核组人数、申请人在审核中的作用及审核的要素等。环注委经评价确认申请人满足审核员基本条件后,将通知申请人参加审核员升级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由环注委统一命题,考生抽题。对于考试合格的申请者,环注委将通知其办理注册手续。
(2)对于申请主任审核员注册的人员,除具备审核员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提交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经历证明(审核记录)以及专业发展记录、两篇以上专业论文。环注委经评价确认申请人满足主任审核员基本条件后,将视情况通知申请人参加考试。环注委将通知合格人员办理注册手续。
3.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评价与注册
环注委将严格按照文件化的程序,对审核员申请文件进行初级评审及技术评审,以验证申请者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评价方式一般包括:与申请人面谈、审查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向申请者过去的主管部门和同事了解情况、笔试或面试评定等。
环注委将根据提供的信息、验证的结果及面试的情况,作出是否给予注册的决定。申请人经评价合格并通过相应考核后,将由环注委予以注册,并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资格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同时,环注委将为所有申请人员及注册审核员建立个人档案。环注委还将对社会公布审核员注册名录。
四、审核员国家注册的监督管理、审核员行为准则
1.保持注册
每个已注册的审核员需通过持续的审核工作,并参加一定数量的专业发展活动来保持和提高自己的审核能力,方可保持注册。环注委对已注册的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实行年度注册和复查换证制度,来完成资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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