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标准的部分要素之间存在一定得联系。在审核员考前培训时,发现常有学员对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搞不太清楚;在对实习审核员进行验证时,也发现一些实习审核员孤立地就某一条款开展审核,不关注条款之间的关系,不会以重大危险源或不可接受的风险为主线开展过程审核。以下重点对要素之间的关系予以说明。
一、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关系
标准在“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中要求,组织在方针的内容中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在“4.3.3目标”中要求组织的目标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从标准的这些要求可以得出方针和目标的关系应该是:方针为目标的制定、审批定了一个大的框架,确定了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努力的总体目标和方向;而目标是方针展开、细化和具体的量化。方针和目标都要体现组织的性质、规模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都要体现持续改进和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二、危险源、风险与目标的关系
标准在“4.3.1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中要求,组织确保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考虑风险评价的结果控制的效果;还要求组织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要规定风险等级,并识别可通过目标和管理方案所规定的措施来消除或控制的风险;在“4.3.3目标”中,要求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要考虑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从这两条的要求可以看出,制定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考虑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按照标准体现的管理学上的“抓关键的少数”和“突出重点”的思想来理解,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针对风险评价所确定的组织不可容许的风险来制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是制定目标的前提,目标是对不可容许的风险实施控制所要达到的结果。
三、管理方案与运行控制的关系
标准在“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中说明了制定并保持管理方案的目的、管理方案的内容要求,包括职责、方法和时间表,以及对管理方案的管理要求。管理方案是“4.3策划”的组成部分,属于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置)管理方法中P(计划)阶段的内容。管理方案是一种策划,是实施前的一种计划和方案。在“4.4.6运行控制”中,要求组织对认定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与风险有关的活动进行策划和控制。运行控制是“4.4实施和运行”的组成部分,属于PDCA管理方法中D(实施)阶段的内容。
从以上分析可知,管理方案中的控制措施或方法,可以包括运行控制的要求,是在“4.3.1风险控制的策划”下针对目标所进行的进一步策划。而且标准特别强调了在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这就更清楚地说明了管理方案包括运行控制的内容,是策划。“4.4.6运行控制”条款中的d)条实际上是管理方案的实施,从根本上消除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需要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管理方案。两者是PDCA管理方法的两个环节,是串联关系,而不是实现目标的两种不同措施,不是并联关系。
六、不可容许的风险与绩效测量和监视的关系
标准在“4.3.1对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中要求,组织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应规定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地实施。在“4.5.1绩效测量和监视”中要求,组织应规定适合其需要的监视和测量。因此,监视测量是组织对不可容许风险控制结果的一种检查,即不可容许的风险控制的结果监视和测量的对象。
七、目标和管理方案与监测和测量的关系
标准“4.5.1绩效测量和监视”中要求,监视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满足程度、监视组织的绩效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要求。因此,目标和管理方案是绩效监测和测量的对象。
八、运行控制与监测和测量的关系
标准“4.5.1绩效测量和监视”中要求,监测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是否符合运行准则的要求。运行控制是标准4.4实施和运行的组成部分,属于PDCA管理方法中D(实施)阶段的内容。绩效监视和测量是标准4.5检查和纠正措施的组成部分,属于PDCA管理方法中C(检查)阶段的内容。两者是相互关联的两个环节。前者是做,后者是检查。
九、应急准备和相应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运行控制的关系
应急准备和响应是针对异常/紧急状态和将来危险源发生时的风险所采取的措施要求,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包括了识别与非常规活动相关的危险源和风险。它为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及程序确定了对象。因此,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是确定应急准备和响应对象的前提,是基础。应急准备和响应是运行控制的特例,有时对同一危险源,如油库,正常情况按运行控制要求实施管理,包括消防设施配置、保管、检查的管理;一旦发生泄漏或火灾,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和计划实施。
十、应急准备和响应与预防措施的关系
应急准备和响应是一种预防措施。
十一、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与监测和测量的关系
标准“4.3.2法律和其他要求”是要求组织识别和获取、更新、传达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5.1绩效监视和测量”是要监视组织是否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可见:只有先识别和了解组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后,才能正确、及时、完整地评价组织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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