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化工原料的广泛应用及新工种的出现,使职业危害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噪音等职业危害的职工有2500万人以上。职业危害不但威胁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还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据统计每年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近百亿元人民币,其中苯中毒人数约占职业病总数的五分之一,苯危害仍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苯中毒的现状及特点
1 苯在引起急、慢性职业中毒的各类化学毒物中均居于前三位,并呈上升趋势。
2 苯中毒事故有从广东、福建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向内地蔓延的趋势,在山东、河北、浙江等地均发生过苯中毒事故。
3 苯中毒事故越来越严重,重大、恶性苯中毒事故时有发生(现),苯中毒者的病情凶险,多数患有不同程度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死亡。南海某制鞋厂发现44名苯中毒员工需入院治疗,其中10人是重症患者;东莞某电器厂有35人慢性苯中毒,其中慢性重度苯中毒22人,慢性中度苯中毒10人;河北省某木器加工厂曾发生2名员工慢性重度苯中毒(已确诊为白血病)、3人慢性中度苯中毒、1人慢性轻度苯中毒1人、观察对象8人。东莞某塑胶厂1名年仅17岁的员工因慢性重度苯中毒(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抢救无效死亡;深圳某电子厂张某因苯中毒而生命重危。
4 苯中毒事故多发生在制鞋厂、皮箱厂、玩具厂、工艺品厂等企业,其中制鞋厂是苯中毒事故的高发区。2000年上半年,泉州市晋江等县接连发生10例制鞋业使用含苯天那水做粘合剂导致的员工苯中毒;南海平洲区17家制鞋厂发现67名苯中毒员工,其中10人是重症患者,在已调查的30多家鞋厂中有200多工人血象异常。
5 有些企业在苯危害严重的岗位使用临时工或短期合同工,在苯危害症状不明显时辞退这些员工。而苯危害的潜伏期比较长,到发病时治疗已相当困难,对身体造成的损害是无法挽回的。
苯属芳香烃类化合物,具有特殊芳香气味,常温下为无色油状液体,极易挥发,在空气中以蒸汽状态存在,主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其中骨髓中含量最多,约为血液中的20倍。苯属中等毒类,是国际公认的致癌性化学物质。空气中苯浓度达2%时,人吸入后在5—10分钟内会死亡,大量吸入苯蒸汽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长期接触一定量的苯,可损害造血系统,出现血象及骨髓异常,严重的甚至发生再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
苯中毒引起疾病都比较凶险,死亡率较高。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苯作业人员发展为白血病的危险性更大,苯白血病有的发作快,患者可立即死亡;有的则有很长的潜伏期,最长可达30年,平均潜伏期11.4年。苯白血病治疗时间长,往往10多年不能康复,治疗费用很高。治疗中所使用的某些药物所带来的副作用会严重损害人体的某些器官,有的可能会导致终身后遗症,最终使他们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苯中毒的原因
1 生产车间布局不合理,使用含苯化学溶剂、胶粘剂的工序与其它的工序安排在同一生产车间,使苯危害的影响面扩大。
2 车间缺乏通风排毒设施,车间内通风不良,含苯有机溶剂和胶粘剂挥发出的气体不能及时排出,导致车间空气中苯浓度严重超标。
3 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含苯化学溶剂、胶粘剂,这些化工产品的标签只有商品名,更有甚者只用代号,而无化学名称,也没有任何标识、警示标志、预防措施等,这些含苯化学溶剂、胶粘剂多属不合格产品,所含的苯浓度极高。据检测,发生苯中毒事故的制鞋厂所使用的含苯胶粘剂的苯含量高达67%~90%,作业车间空气中的苯浓度超过最高容许浓度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4 员工无定期健康监护,生产作业过程中无个人防护用品。
不少企业对生产环境不重视,忽视员工的个体防护,直到发生苯中毒事故后,才发现安装通风除尘排毒设备,给员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所需的费用与员工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用、企业名誉受损和社会负面影响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
如何做好苯中毒的预防工作呢?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后:
1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向卫生监督部门提交有关报告;并对其进行评价。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2 消除毒物,从源头上杜绝苯中毒。
在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使用无毒物代替有毒物、低毒物代替高毒物,这样可以从根本上防止发生苯中毒事故,例如推广使用无苯胶粘剂、溶剂等。
3 降低毒物浓度,加强个体防护,避免接触有毒物质。
生产中彻底消除毒物很难办到,因此,合理通风除尘排毒,降低空气中毒物浓度,使毒物浓度低于最高容许浓度,这是预防苯中毒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所在。在生产中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过程,改造现有设备、改进操作方法,采用自动化生产、远距离操纵,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对生产中逸散出的毒物,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排毒柜、糟边吸风或下吸式排毒等通风排毒的方法将毒物排出生产场所,尽量缩小毒物的扩散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同毒物接触机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应做好个体防护,定期对防护用品及通风除尘排毒设备进行检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和防毒用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降低毒物浓度,加强个体防护是预防苯中毒的辅助措施,虽不是根本性措施,但在许多情况下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4 加强环境监测与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依据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检测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生产设备及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定期请卫生防疫部门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毒物浓度进行监测,并按卫生防疫部门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防止生产场所毒物浓度超标。
员工就业前应进行健康检查,排除有职业禁忌症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定期组织接触毒物作业的员工进行体检,发现健康异常的员工应及时处理或调离岗位,脱离与毒物的接触。
企业需做好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了解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何职业危害、有哪此防范措施、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等。
5 员工应增强法制意识,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现有苯中毒症状应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诊断,确诊为属于国家承认的职业病后,应迅速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多数的外来工文化程度不高、缺乏职业安全卫生常识,这是造成苯中毒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之一。但笔者认为预防苯中毒仅仅靠技术保护等防范措施还远远不够,最根本、最有效的解决途径是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已经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将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对广大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者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立法工作仍远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以有机溶剂苯含量标准为例,我国至今没有一个明确限制性规定,只有环保部门规定不能超过1%,但这一规定并非是强制性标准,而引起员工苯中毒的企业所使用的含苯胶粘剂或树脂,其苯含量竟高达88%,这就是因为无标准可依、无河可依的结果。据悉,福建省鉴于含苯溶剂经常引起工人苯中毒,已通过地方立法禁止在生产中使用含苯溶剂,这才是杜绝苯中毒的根本所在,值得我们思索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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