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照射自身管理中对患者的防护
发表日期:2011-05-04 09:40: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摘要] 为促进医院在医疗照射中对受检者及医护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大连市的大多数医院已经做了一些有成效的工作,提高了医院有关领导和放射职业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确立了自身辐射防护管理指标,安全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仅就医疗照射防护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做了介绍。
医院如果忽视对受检者和患者采取措施控制非必要的医疗照射,或照射时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难免会给公众及其后代造成危害。目前,随着医疗事业的市场化,随着医院体制改革,对受检者或患者辐射防护的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尚存在下列难题。
1 对受检者的辐射防护工作难度
1.1 受检者辐射防护意识较差
公众缺乏对放射危险性的足够认识。我们对200余人询问调查发现,75%的受检者和患者到医院接受放射性检查是一过性的,95%的人只关心检查结果,并不关心过多地接受辐射照射是否存在危险,98%的人不知道接受辐射照射时尚需进行靶区外的器官屏蔽防护。
1.2 医院领导和放射职业人员对患者的辐射防护意识较差
电离辐射对生物机体可能产生两类效应,即随机性效应和确定性效应。一些医院领导和部分放射职业人员对这两类效应还不熟识。所以,在被调查的10多名医院领导与数十名放射职业人员中,85%的人因此原因而忽视执行对患者防护的国家规定。
1.3 经济因素导致对患者的防护措施不到位
目前的状况是,各医院都在力争增加经济收入,若增加医疗照射中对患者防护方面的设备投资,势必会增加医疗成本。所以,医疗机构对患者防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往往缺位。对数十家医疗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97%的医疗机构只重视与诊断检查设备利用率的提高相关的管理措施。
1.4 卫生监督人力资源不足
大连市的放射医疗机构共501家,但负责辐射监督工作的市级人员仅4人。放射医疗机构分布于11个区市县.近百个乡镇,地域广,受监督的机构太多,使监督人力更显不足。所以,对医疗照射的受检者和患者的辐射防护管理很难做到位。
1.5 卫生监督查处执行难
医院在实施X射线诊断时,工作人员往往不考虑对受检者和患者的放射防护,特别是大型综合医院与卫生监督机构同属卫生局管理,即使被发现有违反辐射防护法规和规章的现象,也常常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不了了之。
2 促进医院的辐射防护自身管理尚需完善的措施
2.1 对受检者的辐射防护
该市实行辐射防护自身管理的医院已经将辐射防护的要求列入了日常医疗工作管理工作中,建立并完善了包括对受检者或患者的辐射防护制度。结合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有关科室人员做好对受检者与患者的辐射防护。经常检查可发现并及时纠正在X射线诊断时出现的不符合辐射防护法规要求的问题。
2.2 促进医院自身管理需采取的措施
医院实施辐射防护自身管理,应当有具体要求,我们采取了下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效果。
(1)按照《医疗机构实行辐射防护自身管理的要求》,规定了辐射防护自身管理的具体内容。以此为依据调查各医院落实辐射防护自身管理的情况,将发现的有关问题向医院领导反映。并宣传辐射防护的法规与规章,提高他们对受检者与患者的辐射防护意识,宣传实行辐射防护自身管理的好处。
(2)要求医疗单位指定行政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辐射防护自身管理。对负责辐射防护自身管理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辐射防护基本知识的培训,其具备一定的辐射防护管理知识和能力。
(3)实行辐射防护自身管理执行情况的季度报表制度。医院定期将辐射防护自身管理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以报表的形式报送卫生监督机构,促进自我检查的制度化。
(4)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有重点地对各类医疗机构辐射防护自身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地完善辐射防护自身管理体系。对医院,特别是有影响的大型综合医院的相关临床医师进行辐射防护基本知识培训。
2.3 对受检者或患者辐射防护自身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与其他各项管理工作一样,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例如,掌握本单位应用辐射源的情况,检查并督促有关人员在安全操作与保证影像质量的前提下制定或完善对患者的辐射防护制度情况,并督促执行。针对临床医师开展以《医用X射线诊断的合理应用原则》为主要内容的辐射防护基本知识培训,针对放射职业人员开展以《X射线诊断中受检者辐射防护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标准及法规的培训。经常检查相关人员执行对受检者辐射防护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情况向本单位领导和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 医院实行辐射防护自身管理的效果
3.1 医院有关领导和放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意识的提高
医院认真实施辐射防护自身管理后,其领导有了辐射防护意识,纠正了辐射防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了本单位的辐射防护工作的现状;放射工作人员能经常注意按照规定做好辐射防护工作。
3.2 实行自身管理后有关指标大幅度提升
医院实行自身辐射防护管理后,辐射源合格率、防护制度完善率、X射线检查适当率、执行X射线检查的事前危害告知率、执行X射线检查时的屏蔽防护率,以及对受检者辐射防护有关的指标(除了X射线检查申请合理率和执行X射线检查的事前危害告知率还远没有达到理想要求外)都比实行自身管理前有明显提高。与仅由卫生监督机构执行辐射防护管理时相比较,受检者接受的辐射水平降低了,说明自身管理制度是可行和有效的。
3.3 其他各项内容的完善
医院认真执行辐射防护自身管理后,除了使受检者或患者的辐射防护工作得到改善以外,新建放射医疗机构的卫生审查与验收、辐射剂量检测和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定期健康检查和卫生辐射防护知识再培训等项工作也能得到及时完成。
4 讨论
医院的放射工作人员虽然上岗前已经接受过辐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初步具备了自我保护和对患者防护的意识与能力,但由于上述诸多方面的原因,实施对患者的辐射防护仍然有些难度。在实行医院自身管理后.对患者防护的各项指标虽有明显提高,但对患者检查申请的合理率、放射危害告知率和屏蔽防护合格率等仍有不足。说明医院的辐射防护自身管理不能完全替代卫生行政部门的辐射卫生监督工作。
对受检者或患者的辐射防护是控制或降低公众受照剂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放射卫生机构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如果没有医院自身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实施辐射防护,仅凭行政处罚也难以切实达到保护受检者不受辐射危害的目的。医院在实施辐射防护自身管理中必须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在实施对受检者的辐射防护中,既要考虑放射工作的在诊疗中的必要性,又要按照国家的辐射防护规定,认真贯彻辐射防护自身管理,这样才能全面提高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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