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苦味酸(2,4,6-三硝基酚)中毒
毒理:
急性中毒主要由生产过程中经皮污染及吸入,引起皮肤和呼吸道损害,若口服1~2g会引起严重中毒。该品刺激性很强,亦可引起肝、肾损害。
临床表现:
1.经皮污染可使皮肤黄染,并可发生接触性和过敏性皮炎,出现多种形态的皮损,口、鼻常较重,常于口角、口唇、鼻翼两侧发生丘疹和水疱,重者皮肤红肿、脱皮,甚至发生剥脱性皮炎。粉尘可引起鼻炎、结膜炎和支气管炎,分泌物被染成黄色,视物发黄,口中具苦味。
2.经口中毒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头昏、头痛、乏力及肌痛,甚至有意识障碍和肝、肾损害,尿亦可染为黄色。
急诊处理:
1.生产性皮肤污染及吸入中毒,应立即脱离接触,污染部位用2%~3%碳酸氢钠液彻底清洗(包括漱口),其后再用清水冲洗1次。
2.经口中毒应及时用盐水或2%~3%碳酸氢钠液洗胃。并用硫酸钠15~30g导泻驱毒,腹泻严重伴失水者例外。对消化道刺激症状作对症治疗,严禁饮酒。
3.适当输液,促进毒物排泄,输液中亦可加人适量5%碳酸氢钠液,腹泻严重失水者应大量输液补充血容量,并注意补充电解质和纠正酸碱平衡失调。
4.皮肤损害按接触性炎症处理,清洗后用炉甘石洗剂、皮炎平、氟轻松霜(肤轻松霜)等涂敷,每日数次至十余次,严重者尚应全身用药(抗组胺药、钙剂或硫代硫酸钠、糖皮质激素),有继发感染用抗生素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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