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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实践工作中的体会

发表日期:2011-05-04 09:32: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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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为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对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过去遗留未决及新近申请的职业病诊断案例日益增多。如何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行为,笔者认为,建立健全规范的制度和科学的程序是职业病诊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现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体会总结如下,以与同行商榷。<?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 必须提供规范的职业病诊断申请书


    为确保职业病诊断全面准确,必须制定统一的职业病诊断申请书,以供劳动者和企业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时填写。职业病诊断申请书内容应包括:一般情况、既往史、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和临床资料等。其中确切的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最为重要,因其是职业病诊断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及时、便利的基础。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包括: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工艺流程、每日接触时间和方式、工作环境和防护措施及效果、发生生产事故的情况说明、同工种人员健康状况等;还应提供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包括就业前及历年动态体检资料,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或其他部门提供的相应证明等。提供的材料必须为原件,并加盖有效公章。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原件者,复印件须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2 职业接触史中存在的问题


    (1)劳动者职业接触史不明确。劳动者曾在数家企业从事类同工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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