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注册安全评价师评价网!
首页 > 职业危害

浅谈构建江苏省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

发表日期:2011-05-04 09:16: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安全评价推荐

构建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是搞好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治本之策。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首先要明确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的目标、原则和对象,其次要研究建立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的基本框架,最后要落实保障措施,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良性运行。


一、建立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大力宣传职业卫生防治法律、法规、标准,提高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是搞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治本之策。当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促进职业安全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坚持强制性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开展各具特色的企业、社区、校园、乡镇等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重视做好基层和基础工作,建立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创新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模式,提高各级领导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在社会建立起健全、完善的职业病防治体制、机制和法制。


2008年《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 11号),明确了国家安监总局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国家安监总局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2009年,省安监局筹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市、县(市、区)安监局将筹建相应处(科)室,履行相应的职责。


但是,当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刚起步,迫切需要建立与完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具体讲:一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我国职业病危害表现在三个方面:


1.尘肺病发病居高不下,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发病工龄缩短。2008年尘肺病新病例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78.79% 。


2.职业中毒呈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矿、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3.中小企业职业病发病率高。2008年职业病报告13744例,其中超过半数的职业病病例分布在中小企业,特别是69.85%的慢性职业中毒病例分布在中小企业。要减少职业病危害,必须通过加强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二是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需要。《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必须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是履行职业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职能,颁发职业卫生许可证的需要。各级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并督管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各类从业人员经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是申报领取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是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现状不适应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培训规章制度、培训机构、培训大纲、教材题库、培训考核发证等尚未规范。


五是国内外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经验说明,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强化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是减少职业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的目标、原则、对象


(一) 目标


建立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机构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作用,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证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质量:增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各类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监管监察人员依法监察与行政水平,加强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把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纳入规范化、信息化、法律化轨道。


(二)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突出重点,全员培训


2.发挥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作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3.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教考分离。


4.坚持服务工矿商贸企业,方便生产经营单位。


5.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6.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


(三)对象


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


1.政府公务人员,主要指职业卫生安全监察员、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监察员、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2.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检测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3.培训机构师资,考核管理人员。


4.其他需要培训人员。


三、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基本框架


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根据培训对象分为三个培训系统:政府公务人员培训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系统:安全培训、考核机构人员培训系统。每个系统分别由法律法规培训组织与培训机构、师资队伍与教材题库、考核管理、监督检查、信息管理、质量评估、资金保障等组成,形成每个系统的运行与保障机制。


要加强培训组织指导监督, 省、市、县(市、区)组建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充分利用现有一、二、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源,以满足不同对象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的需要。培训机构职业安全培训业务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部门指导。


职业安全培训任务由各级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1.中央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资格培训:省级安监局和煤监局职业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职业安全执法资格培训二级安培机构职业卫生教师、管理人员职业安全资格培训,由一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2.中央驻苏企业和省属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安全资格培训职业病危害检测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培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业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职业安全执法资格培训;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管理人员职业安全资格培训,由二级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3.市、县(市、区)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中央驻苏、省属企业除外)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资格培训职业病危害检测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培训,由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4.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的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设四级安培机构)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组织培训。没有培训能力的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四、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保障机制


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保障机制,应采取“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管理模式,优化一切可供利用的培训资源,按照“制定规划、.健全组织、明确目标、监督检查” 方式,建立7个保障措施,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良性运行。


(一)法律法规建设保障机制


1.<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证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是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的基本法律保障。


2.国家安监总局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将来制定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是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实施和运行的制度保障。


3.为完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体系,江苏省安监局应尽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的规定:如《江苏省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办法》、《江苏省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白皮书编制办法》、《江苏省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二)培训组织与培训机构设置保障机制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培训体系建设的需要:


1.省安监局成立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职业安全健康处为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职能处室,主要职责是提出贯彻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法律法规的办法;起草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规划、相关政策,制定考核标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


2.市、县(市、区)安监局成立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职能处室。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国家政策的落实;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的实施,保证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质量和办学条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各类人员按计划参加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培训,保证经费投入。


3.培训机构设置。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机构利用现有一、二、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条件,在培训机构增添2至3名职业卫生教师,增加部分职业病防治实验设备,按照职业卫生培训大纲、统一教材施教。其他教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一体化管理,实行一训两证机制。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机构要合理布局,省安监局选一个二级安培机构,l3个省辖市安监局各选一个三级安培机构,各市、县(市、区)各选一个三级安培机构作为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机构,全省控制在120个以内为佳,鼓励工矿商贸企业建立四级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机构。


(三)师资队伍与教材题库建设保障机制


各级培训机构必须抓好职业卫生师资队伍建设,按条件、按培训项目,配足配齐教师, 实行资格制度和动态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国家安监总局负责一、二级安全培机构职业卫生教师资格认证,省安监局负责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的职业卫生教师资格认证。


省级安监局成立职业卫生教材编审委员会,由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编写修定职业卫生教材、课件、题库、讲义等教学材料。开发DVD、模拟仿真和远程教育材料。开发考试题库、考核软件,实行计算机考试。


(四)考核管理保障机制


按照“教考分离”原则,省安监局(或授权委托的考核机构)对颁发职业卫生安全资格证书的各类人员要进行资格考核。制定《江苏省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培训考核原则、考核范围、考核机构、考核方法、考核标准、资格证书管理、考核档案、考核监管、考核收费、考核奖罚。省安监局成立考核委员会,授权委托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和各省辖市安监局各成立一个考核机构,业务上接受省安监局的领导与监督。


省安监局考核机构负责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职业卫生安全监察员、中央驻苏企业和省属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卫生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考核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央直属企业、省属企业除外)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卫生检测人员的具体考核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检测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资格证书,由省安监局统一负责网上制证颁发。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五)监督检查保障机制


监督保障是指各级安监部门对辖区内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培机构以及有关人员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 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开展以下监督检查活动:


1.人员资格监督。各级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职业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检测人员、培训机构职业卫生师资、职业卫生安全评价人员、职业危害申报登记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监管。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的实施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重点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培训的监督。


3.相关机构及部门职能监督。对职业卫生安全评价机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各级政府安监部门上级对下级监督检查,以加强履行职业安全培训职责,提高培训考核质量。


(六)信息管理保障机制


省安监局在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增加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信息功能,实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网络管理。职业卫生安全培训信息系统功能包括:计划审批、学员登记、考核申请、网上考试、验印审批、打印制证、信息查询、信息统计等。


(七) 资金保障


1.省、市安监局根据培训任务,将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监管人员培训资金列入国家财政预算。


2.省安监局根据培训任务,将职业卫生安全资格证书费、工本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


3.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第38条规定:职业卫生培训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4.各级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基金,用于农民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相关推荐:

职业病患者的健康教育

乡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劳保用品管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