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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职业伤害发生与防治现状

发表日期:2011-05-04 09:10: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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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伤害又称工作伤害,简称工伤,主要包括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或由于火灾爆炸事故导致的伤亡及毒物中毒。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是所有职业卫生与职业安全工作者的重要使命,并一直受到各国政府和有关团体、组织的重视。护理人员在工作期间面临着多种职业危害,如何防范护理人员的意外受伤己引起卫生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就护理人员职业伤害与防治现状作一综述。


  1 国内外职业伤害及其防治管理现状


  工伤不仅导致缺勤,而且可引起伤残,甚至死亡,职业伤害也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据联合国1997年报告,全世界每年发生2.5亿起工作事故,因工伤事故死亡约33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全球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4%。在发展中国家,工伤死亡率相对更高。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既有隶属于卫生部门的“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又有劳工部所属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署”,但其研究和管理内容均涵盖职业卫生和职业安全两部分工作,职业安全和卫生都得到高度的重视。我国在1996年第14届世界劳动安全卫生大会上达成共识:劳动者在享受就业权力的同时,应享有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力。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较少进行系统的工伤流行病学调查和干预防治研究。所以,在我国要加强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机构、医疗康复机构和工会等各部门的相互沟通与合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伤的预防和康复工作,保障生产的发展和顺应国际潮流[1]。


  2 护理人员发生职业伤害的主要因素


  2.1 医疗环境对护理人员的侵害医疗工作环境对护理人员的侵害是随处可见的,不管是医疗条件比较优越或是医疗条件比较差的医院,均是如此,不过是程度轻重之分和防护措施得当与否。如空气流通问题,尽管任何医院都有特殊的消毒和通风办法,但由于多人长时间在室内近距离工作,难免互相影响,氧气缺乏,久而久之,易使护理人员产生精神倦怠,萎靡不振,在不知不觉之中身体素质下降或感染上疾患。护理人员经常性地与各种各样的患者接触,有些传染性疾病可以通过空气传染而致使病毒或细菌滋生繁殖,如果不注意防止交叉传染,很可能染上疾病。再如护理人员长期生活在各种消毒剂的环境中,各种消毒剂、麻醉气体、化学挥发剂等等,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护理人员的身体造成伤害。据有关资料介绍,这些有害气体可能引起流产、海绵状血管瘤、皮肤过敏、发炎、职业性哮喘等[2]。各种现代医疗技术设备中所采用的激光、射线、电离辐射等等,也时常围绕着医护人员。有研究报道,手术室女性护士所受的射线量与所处位置、照射时间及射线工作条件有关[3]。长期暴露于这种环境下,势必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2.2 工作性质对护理人员健康的影响从事护理职业的人员相对其他职业的人群而言,虽然懂得较多的医疗保健常识,但由于医护人员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他(她)们与从事其它工作的人员相比,职业病害危险要大得多。护理人员的服务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患者,有些患者本身就是病毒携带者,经常与这些患者接触,增加了被感染的机率。在2003年春季暴发的SARS疫症中,一线医务人员感染率高达20%以上,令职业卫生学界和社会各界震惊。护理工作过程中,也容易发生一些职业危险,如在手术过程中,护士经常使用手术所用的刀、剪、针等尖利器械,极容易造成误伤自己或误伤他人,那些容易通过血液传染的病菌便乘虚而入。如针刺伤可传播20多种血源性传染病,有80%~90%的健康医务人员患传染病是针刺伤所致。据WHO统计,护士、医院实验室人员和清洁工是创伤性接触的高危人群,年创伤率约为1%~2%,创伤后感染率为0.3%~3.0%。锐器伤是医院内常见的一种职业伤害,污染的锐器伤是导致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最主要职业因素[4]。护理人员长时间站立工作,固定的工作姿势,身体前倾,腰部长期受力,还有的经常处理重物,疾步行走等,紧张地传递器械,易造成劳损和静脉曲张等。无影灯强光刺激,易造成眼部疲劳。由于护理人员常忙于手术或抢救,饮食或作息没有规律,或因有急病患者需要立即手术而不分昼夜紧张工作等,都能造成护理人员不同程度的隐性伤害或职业后遗症[5]。


  2.3 护理人员自身因素引进的健康伤害由于自身防护意识淡薄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不规范,从而使职业伤害出现的机会加大了。在各类护理人群中初级员工比高级员工更易发生锐器伤,工作1年或不到1年的发生锐器伤数占了总数的21.9%~35.0%,临时聘用护士锐器伤的发生率是正式护士的1.65倍,实习护士是高危人群,其中实习第一个学期时发生率最高,实习第二、第三年后锐器发生率显著减少[6]。与清洗和处理针头相关的行为中针头使用后重新套上针帽是导致锐器伤最常见的原因[7]。


  2.4 职业压力对护理人员身心健康的伤害紧张的工作特点给护理人员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如果长期处于压力之下,会对她们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据国外资料统计,护理人员的精神压力主要表现在身体、心理和行为3个方面。护理人员中,60%以上的人感到头痛,63%的人有睡眠障碍,30%的人有胃肠道不适感,80%的人有疲乏感,67%的人心情不好,49%的人有焦虑、烦躁、注意力不集中等心理表现。护理人员整天面对的是疾病、痛苦、创伤和死亡,对护理人员的身心是一种潜在的刺激,对他们心理深处的伤害是不知不觉的,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手术室的工作人员来说,一旦有重症、急症患者进入手术室后,精神就立刻高度紧张起来。在一个手术进行中,不管是主刀的医生,还是做辅助工作的护士们,一直在高度精神集中和紧张繁忙之中,长时间处于心理紧张和疲劳之中。医护人员面对的是一批又一批的患者,这种环境使她们不知不觉会产生人性的冷漠,无意识地将这些患者视为治疗的对象和试验品,容易感到麻木或厌倦,缺少同情心和责任感,或觉得人生不过如此,产生厌世一类消极心理。这些心理上的压力,如果不能得以调节和释放,便容易使护理人员在内心深处享受不到正常人员品味到的心情舒展和快乐,还容易抑郁成疾,或者容易出现一些医疗事故,对患者或医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8]。


  3 护理人员职业性损伤的防护对策


  3.1 加强护理人员职业安全教育及整体素质教育医院领导应制定合理的职业伤害防护措施,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与学习,并组织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重新培训,并加以相应的处罚,直到考试合格为止。特别是新进人员,将职业伤害防护措施的培训考核作为必需条件。老员工也要定期进行培训,学习新的防护措施。逐渐在整个医院增强防护意识,规范操作程序,减少和防止意外发生。


  3.2 健全职业伤害预防与处理体系医院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职业伤害的危害性,完善监测系统,健全职业伤害预防与处理体系。建立护理人员健康档案,定期查体,对发生职业损伤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按要求治疗处理;定期分析总结经验,并作为质量管理的依据。加强高危科室的管理和高危人群的预防接种,提高机体免疫力。


  3.3 防止和减少意外针刺伤的发生加利福尼亚洲规定:所有医疗机构必须采用安全采血器和锐器收集箱,严格遵守临床废弃垃圾管理规定。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针头必须毁形处理;建议推广使用无针产品、安全注射器。皮肤粘膜一旦受伤,应立即挤出少量血液,用流动自来水冲洗,然后用碘酒、酒精消毒后包扎伤口。针刺伤者,建议及时采用相关病毒血清检查,确定是否存在隐性感染,若确定被感染病人血清污染的针头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关治疗措施,并随访观察;对于高危护理工作者,应注射相应疫苗,做到早期预防。


  3.4 加强化学性危害因素的防护在接触抗肿瘤药物时应穿隔离衣、戴口罩、帽子、乳胶手套,必要时戴防护眼罩,熟练操作规程,防止药液和雾粒逸出;安装空气净化装置,定期监测空气中浓度,严禁超标,减少呼吸道、皮肤吸收;提倡使用无排气管的输液瓶,无条件者在排气过程中防止液体外溢;处理被药液沾湿的床单、衣物、纱布时应戴手套,并放入特制袋内,统一洗涤处理;孕期停止接触CD类药物;刺激性强、易挥发的消毒剂应密闭存储,防止溅溢或外溢;注意通风,减低空气中浓度,减少呼吸道刺激;戴手套或涂护手霜,以免引起接触性皮炎或湿疹。


  3.5 加强生物性危害因素的防护大量流行病学证明,护理人员手上细菌数量和种类远远超过其他人群,若不注意手的清洁和消毒,势必造成自己或他人感染。在接触具有传染性分泌物、血液、体液的病人时,应遵守消毒隔离制度,认真洗手并进行手的消毒是控制交叉感染的重要措施。实验证明,肥皂和流水洗手是一种最经济有效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艾滋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建议:工作人员接触艾滋病病人时,穿戴2副手套和手术衣,戴防护眼罩和口罩,脱去手套的双手以及接触病人血液的皮肤应立即清洗,并进行消毒。所有污染物密封保存,集中焚烧处理。对常见的传染病制订切实可行的临床防护措施并严格执行。加强高危人群保护,接种疫苗是防止生物性疾病传播最有效的预防办法。


  3.6 注重心理性危害因素的防护医院管理者在工作设计和安排上要符合卫生学要求,对工作量大、危重病人多的科室加强人员配备,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减轻护理人员职业紧张和心理压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创造和谐的工作气氛,减轻心理紧张,放松情绪,在目前护理人员缺编的情况下,采取科学弹性排班、轮班的方法,将心理性职业损伤降低到最低限度[9]。


  4 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4.1 应尽快按危害程度确定医院内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疾病为法定职业病,并制定相关诊断标准。现在许多国家己把医院内的职业危害所产生的疾病规定为职业病,如在法国,医护人员感染了肺炎球菌性肺炎被认为是一种职业病;美国制订了《医院职业卫生与安全规程》、《医院工业卫生》等。许多国家对医院中一些化学物制定了暴露剂量的界限,通过法律形式正式颁布。我国也应加快这方面的立法,制订有关医院职业卫生标准,以法律的形式来约束医院的医疗活动。


  4.2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应对医院环境中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


  4.3 在新建、改建、扩建医院时应同时考虑到职业危害因素,对一些特殊的科室,如麻醉室、实验室、药房、配药室等安装必要的通风设施。对医院废物、废水的处理应有专门的场所和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来完成。


  4.4 各医疗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和疗养机会,保障广大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另外,依法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提供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的良好就医、诊疗环境[10]。


【参考文献】
   [1]夏昭林,金泰,金锡鹏.开拓21世纪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新局面[J].劳动医学,2001,18(1):4.

  [2]王方.手术室护士的职业危险因素及防护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0,35(5):290292.

  [3]周文娟,孙晓红,高波,等.X射线对手术室女护士敏感器官的影响[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12):900.

  [4]陈琼芳,王惠珍,廖玉联.护理人员的职业健康问题与职业健康促进研究进展[J].国外医学护理学分册,2005,24(4):351.

  [5]陶水华.手术室护士的职业损伤与防护[J].护理与康复,2003,2(1):51.

  [6]谢红珍,聂军.国外护士锐器伤发生与防治研究概况[J].中国职业医学,2003,30(6):5.

  [7]任小英,邓敏.护理人员被针刺伤调查及对策[J].中华医学感染学杂志,2003,13(3):258261.

  [8]纪勃.手术室医护人员的职业伤害及防护[J].医学与哲学,2006,27(6):57.

  [9]戴青梅,王立英,刘素美,等.医护人员职业性损伤的危险因素及防护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7):435.

  [10]凌瑞杰,喻维,汪毅.医院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与防治对策[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006,17(3):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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