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磷酸三邻甲苯酯中毒
毒理:
大多由于误食意外掺杂该品的酒精饮料、烹调油或工业生产中意外吸入热蒸气所致。全世界已发生多起成批中毒事故。该品的对位和间位异构体的毒性不大。人经口摄入6mg/kg TOCP致中毒,10~30mg/kg可致瘫痪,致死量为100~1000mg/kg。中毒的实验动物可见肝脏脂肪变性和肾脏退行性变。TOCP能抑制假性胆碱酪酶,对真性胆碱酯酶的抑制作用很小,具有典型的迟发性神经毒作用。经口TOCP中毒后除胃肠道症状外,并损害锥体束和小脑有关传导系统,以运动神经受损害为主,主要病变是脊髓前角细胞损害,脊髓白质脂肪变性,特别是周围神经脱髓鞘变性。
临床表现:
口服TOCP很容易被吸收,24小时内经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分布到脑、脊髓和小脑组织,引起中毒症状。
(1)口服早期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1~2日内消失。
(2)周围神经炎症状:在胃肠道症状消失后,经过1~2周症状缓解期后,出现肌肉酸痛(下肢症状重于上肢,肘膝以上肌肉较少受累);随后,迅速出现肌体发麻和肌无力,双侧上、下肢出现手套型、袜套型感觉障碍。重症者常见手、足瘫痪,足腕下垂。瘫痪部位触、痛、温觉和震动觉迟钝或消失。跟腱反射往往消失,而膝反射多亢进。沿神经干有压痛。重症者可有咽喉肌肉、眼肌瘫痪,亦可遗留肢体痉挛性瘫痪;如出现呼吸肌瘫痪,可导致死亡。该品所致损害以运动神经为主,锥体束和脊髓小脑束亦累及,偶有精神症状。慢性中毒有蓄积作用,也可出现上述神经系统损害。
急诊处理:
1.遭受污染的皮肤以肥皂和清水彻底洗涤,衣服应迅速去除。
2.口服中毒应立刻催吐、洗胃、硫酸镁导泻,输入能量合剂、补钾和利尿。
3.对症支持治疗 应用大剂量B族维生素、ATP等药物。
4.早期应用糖皮质激素。
5.解毒治疗 早期(中毒4小时内)应用碘解磷定、氯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必要时给予阿托品。一般认为碘解磷定可用作TOCP中毒的解毒治疗,但也有人认为碘解磷定易造成呼吸中枢抑制。应同时使用利于改善神经营养代谢、促进髓鞘再生和神经兴奋传导的药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