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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酸及酰胺类中毒——氯乙酸(一氯醋酸)

发表日期:2011-05-04 09:34: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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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氯乙酸(一氯醋酸)中毒

毒理:
    吸入高浓度氯乙酸或皮肤大量接触氯乙酸溶液,即可造成急性中毒。不同动物氯乙酸中毒症状有所差别。其主要表现为反应迟钝,体重减轻,1~3日内死亡。大鼠经口LD50为76mg/kg,小鼠经口LD50为225mg/kg,豚鼠经口LD50为80mg/kg。豚鼠皮肤被涂搽5%~10%的面积后5小时相继死亡,死亡前有血尿、抽搐及昏迷,尸检发现皮肤涂搽处有深达皮下组织及肌肉层的组织坏死,主要脏器有充血、出血、颗粒变性等改变。其毒作用机制大概是与重要酶类(如磷酸丙糖脱氢酶)的-SH基反应有关。



临床表现:
  (1)接触氯乙酸雾,可有眼部疼痛、流泪、畏光、结膜充血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脱离接触后5~15分钟即可消退;经常接触酸雾者可有头痛、头晕等。   


  (2)皮肤接触该品的溶液后,多出现无痛性灼伤(偶见伴剧痛者),相继出现水疱。1~2周后水疱吸收,出现角化过度,经3~4次脱皮后痊愈。小面积灼伤无全身症状,眼接触可发生角膜灼伤,有剧痛。   


  (3)吸入高浓度氯乙酸蒸气或皮肤接触氯乙酸溶液,可迅速大量吸收,引起急性中毒,数小时内发生心、肺、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出现严重的酸中毒。严重者可发生抽搐、昏迷、休克、血尿或肾衰竭等。

急诊处理:
  对症处理。如皮肤、黏膜及眼部的灼伤可按酸灼伤处理。严重者应注意纠正酸中毒,防治休克,并保护脏器,应及时补充液体,可早期使用糖皮质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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