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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族直链烃类中毒——煤油

发表日期:2011-05-04 09:34: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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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煤油中毒

毒理:
    煤油一般属微毒和低毒类,主要有麻醉及刺激黏膜、皮肤作用。精制的煤油毒性较小,含苯或烷基本时可影响造血功能。工业生产中煤油中毒较汽油少见,多为误服煤油而致。口服煤油后经胃肠道吸收再经肺排出时,可发生化学性肺炎。口服中毒时可伴呼吸道吸入煤油或呕吐物而致肺炎。煤油不易经皮肤吸收。



临床表现:
  (1)呼吸系统:呼吸道吸入或误服液态煤油所致出血性肺炎,有剧烈呛咳、胸痛、咯血痰、呼吸困难,可合并肺水肿。


  (2)消化系统:误服迅速出现日咽肿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呕血及血便。


  (3)神经系统:头痛、头晕、乏力、嗜睡、步态蹒跚、酩酊感、肌肉震颤、共济失调、瞳孔散大,重者定向力障碍、肌张力增强、谵妄、抽搐、昏迷等。


  (4)其他:心肌炎,心律紊乱,肝脾大,蛋白尿,血尿。皮肤接触部位红肿、水疱、渗出、表皮脱落等接触性皮炎表现。

急诊处理:
  1.参阅“汽油中毒”。


  2.对昏迷患者可酌情用高压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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