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危害劳动者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县域工业经济的崛起,职业病防治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比较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职业病防治法》执行情况,更好地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防患于未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安义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全县《职业病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以听取汇报、实地察看、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研组在县卫生监督所听取了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同时选取了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县医院、部分乡镇企业、个体企业等较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实地察看和个别访谈。调研掌握的情况如下:
一、全县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情况
自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全县已初步形成了安监、卫生、工会三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县卫生局承担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县安监局主要负责对职业卫生的综合监管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协调工作。县总工会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群众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研显示,全县的职业病危害主要集中在塑钢、纱业、化工等产业项目上,此外还有部分医疗机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化学洁剂以及放射危害。根据县医院提供数据目前全县职业病发病率不高,确诊的尘肺患者(七十年代环卫工人)仅有一例。但是不能因此而对职业病防治的形势盲目乐观。由于职业健康检查的覆盖率较低,职业病监测信息体系尚不健全,同时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等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潜伏期较长,比如尘肺,其潜伏期可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加之劳动者流动性强,因此现有数据可能大大低于实际患病人数。安义县由于不属于传统的工业城镇,可以说职业病的预防机制尚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也没有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但是安义县的工业经济起步虽晚,但发展迅猛,只有未雨稠缪,对职业病防治加以重视,尽早把《职业病防治法》落到实处,才能避免在十年或二十年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发病的高峰。
二、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一些做法
(一)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职业病防治的法制观念
自《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县职业卫生监督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宣传咨询与处理举报投诉相结合、服务企业与查处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开设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不定期地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职业危害较严重的企业和用人单位讲解防病知识。同时,还经常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工作中,现场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和面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近年来,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还利用工业园区招聘会、全县“科技周”、“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治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不断营造知法、懂法、守法和执法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卫生、安监、工会三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县有职业危害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以及职业危害的主要因素,初步摸清了毒物、粉尘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另外,还对全县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进行了摸底登记。较全面地掌握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情况。
(三)依法监管,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机制
安义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还处在一个逐步发展的阶段,在监督执法任务重、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职业卫生监督部门仍然没有放松该项工作。县卫生监督所专门指定专职人员从事职业卫生监督,针对全县职业危害企业分布散、大小不一、程度各异等特点,不定期上门进行监督指导。如县卫生监督所先后多次在晶安高科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指导工作和职工健康体检,受到该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一致好评。2007年以来,县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已对全县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企业、医疗机构进行了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对360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自《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来,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得到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安义县在职业病防治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应该看到,在安义县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新的行业、企业及产品不断涌进,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新的威胁。现有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尚无法应对日益严峻的职业危害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思想认识不平衡,重视程度不够
在政府层面上,为了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优化投资环境,吸引企业,留住企业,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采取了过度保护措施,一方面降低了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的门槛,另一方面也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对企业职业病防护措施的监管。在企业层面上,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一。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事业单位相对来说更为注重职业病防治工作,如县医院投入大量经费改造有放射危害的CT室、X光室及相关手术室,墙体加厚,添置造价昂贵的专业制造铅门、铅玻璃,地面铺设铅皮,手术室购买了铅衣铅帽,为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购买了工伤社会保险,每年组织体检,逐步提高专项津贴。江西晶安高科技有限公司则制定了较完善的制度,设立了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体检,根据岗位不同发放劳保用品。同时新的生产线已经建成,投产后将更有效地减少职业病危害。而一些乡镇企业、个体企业和作坊式工商户则完全从经济利益出发,能省则省,作业场所设备简陋,工人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完全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更谈不上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有的企业甚至故意用不签订劳动合同,频繁更换劳动者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在劳动者个人层面上,有相当部分企业员工和劳动者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更没有职业病防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为了择业方便,不签劳动合同,职业更换频繁而未保留任何档案,为了劳作的便利,对劳动保护设施弃而不用,甚至因为一些落后观念的影响而逃避体检。
(二)监察体制不协调,监察盲点较多
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目前安义县虽然已经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主要由卫生、安监、工会共同承担,但在实践当中,三部门之间的协调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县卫生局与安监局之间尚存在职能交叉,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有的监察项目无人过问,特别是作业场所监管职能划转交接进展较慢,在管与不管的模糊概念中,使一些地方存在着职业卫生监管的“真空”;而有的监察项目则出现多头监管的混乱局面,引致企业的反感。此外,职业病防治还需要其他很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如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交纳工伤保险,需要发展改革委员会严把建设项目立项关,需要建设行政部门严格执行颁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法定程序。而目前这些部门之间尚缺乏有效的沟通联动,一些没有经过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建设项目被立项投产,竣工后未经过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即投入使用,致使大多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投产后卫生行政部门才知道有这样一个企业。木已成舟,改造成本更大,这也使一些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条件的企业得以长期存在。内、外监察机制的不健全不协调造成诸多监察盲点,使职业病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为职业病的发生埋下隐患。
(三)经费投入无保障,执法力度不大
安义县经济在飞速发展,工业化进程加快,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都在不断增多,但是政府财力仍相对薄弱,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仍然难以落实。与企业不断增多形势不相适应的是:县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员较少,仅有17人,并且财政拨款不足(财政只拔付14人工资,另3人工资及办公经费和各项专项工作所需经费均由卫监所自行解决)。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不但要负责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还要兼管全县医疗市场、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化妆品、保健食品、餐饮业、学校卫生等的监督执法。尽管其尽力想做好相关职业病防治的宣传、监督、指导和执法工作,但由于人员少,完全没有执法业务经费,工作无法深入开展,不能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法力量薄弱。同时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也要切实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但除少数正规企事业单位能保证一定数量的经费投入外,大部分用人单位投入很少或者没有。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卫生监督行政部门对企业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行政处罚,只能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进行劝说,企业是否履行整改也只能由企业自己。
(四)科学技术水平低,防治手段落后
目前安义县的职业卫生防治技术水平与防治工作要求尚有差距,职业病防治的能力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县职业卫生队伍数量少且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后备力量不足。设备落后,如职业病卫生监督工作应配备的现场快速检测仪器空缺,职业危害和放射检测仪器设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