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操作者面临随时可能的着火、爆炸、触电、灼烫、高处坠落和急性中毒等危险,以及弧光、电焊烟尘、有毒气体、高频电磁辐射、射线、噪声和热辐射等有害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并造成环境污染。中国政府历来非常重视焊接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防护工作,我国焊接、医务及环保工作者做了大量的工作,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章,开展了科研和学生活动,在生产实际中监督实施。
中国焊接环境健康与安全主要经历了一下发展历程:
1、早在196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中安全工作的规定”中就明确指出,焊接工作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许操作。
2、1972年,国家科委组织了“氩弧焊职业危害调查组”,对主要城市的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测试和深入调查研究。
3、1972年,卫生部在甘肃成立了“电焊作业职业危害研究协作组”,进行了大量理论研究和科学实验,提供了电焊烟气吸入毒性的系统资料,研究了焊烟有害成分的测定方法等。
4、1979年,国务院批准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烟尘防毒工作的报告》,指出“重点企业要在3年内消除电焊尘、锰、臭氧、氧化氮核弧光等对工人的危害。其他企业也要有安排,争取5年内解决尘、毒危害问题”。
5、1980年,全国焊接学会召开第一次焊接安全和卫生专业学生会议,会上发表了37篇焊接安全技术和焊接职业卫生研究与防护技术学生论文,推荐参加国际焊接学会学术讨论会论文,并正式成立全国焊接学会第八专业委员会——焊接安全与卫生专业委员会。
6、1982年,召开了“焊接环境小型局部防尘装置专题研讨会”,会上有14个科研院校和企业提出16种焊接局部除尘装置的科研成果,并交流了设计、制造和使用的经验。
7、1988年,由原第一机械工业部提出,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有哈尔滨焊接研究所、首都经贸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原北京经济学院安全工程系)等13个单位参加编制的《焊接与切割安全》国际标准起草小组,完成送审稿并经国家标准局批准,首次颁布了我国《焊接与切割安全》国际标准(GB9448-1988)。
8、1999年,《焊接与切割安全》国际标准(GB9448-1988)修订后作为新的国家标准,并作为强制性国标再次颁布实施(GB9448-1988)。
9、1985年,颁布“GB5306-19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1985)的规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于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并明确指出“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同时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10、1987年,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分会第八专业委员会编著的“焊接卫生与安全”专著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11、1996年,由卫生部指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甘肃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并经国家标准局批准,首次颁布了我国《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国标(GB11194-1966),确定焊接烟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6mg/立方米。
12、2002年10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金属焊接与切割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加强了焊工安全培训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13、2005年4月,在兰州理工大学召开了“焊接健康与安全学术与技术交流会”。
14、2005年6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在得到全体理事通过后,正式批准“焊接环境、健康与安全专业委员会”成立。
15、2004年至今,《电焊机》杂志常年开设“卫生与安全”栏目,众多科研技术人员积极响应,从多角度探讨焊接生产中的环境、健康与安全问题。
2006年5月,“钢结构焊接国际论坛”在京召开,中国焊接工程学会焊接分会焊接环境、健康与安全专业委员会为协办单位之一,同期开展焊接环境、健康与安全问题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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