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铝厂生产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有害因素及危险因素,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危害、毒物危害、高温危害和噪声危害,危险因素主要有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电气伤害和火灾爆炸危险等。
一、主要有害因素分析
1.粉尘危害
铝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有氧化铝粉尘、石油焦粉尘、沥青烟尘。氧化铝粉尘主要存在电解厂房内、氧化铝贮运系统;煅烧工段的上料系统、排料系统、煅后工段的混捏机、预热螺旋机以及磨粉系统有粉尘和沥青烟产生;成型工段也有沥青烟产生;残极处理工段的粗碎、配料、筛分等过程均有粉尘产生。天车司机,电解车间工人,炭素粉破碎、筛分等岗位工人受粉尘危害较大。根据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为,生产性粉尘中的氧化铝粉尘不得超过6mg/m3;其他粉尘(当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下)不得超过10mg/m3。
2.毒物危害
作业工人接触到的毒物主要有氟化物、硫化物、沥青烟、一氧化碳等。毒物主要存在于电解槽附近及烟气净化系统。
铝电解以冰晶石-氧化铝氟化铝的熔体为电解质,以炭素材料为电极进行电解。电解时在阴极上析出液态的金属铝,在阳极上产生气体。同时还散发出氟化物、粉尘等污染物为主的电解烟气。在<?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人体吸入过量的氟,常常会引起骨硬化、骨质增生、斑状齿等氟骨病,严重者使人丧失劳动能力。氟化物还对呼吸道粘膜及皮肤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我国卫生标准规定,车间空气中氟化物(以氟计)的最高容许浓度为0.5mg/m3,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对毒物毒性分级的原则,氟化物为Ⅱ级,属于高度危害。
沥青烟主要来源于该工序生阳极工段的混捏机、磨粉系统及成型工段。煤沥青的软化点为
一氧化碳产生于电解槽的阳极,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嗅气体。它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脉快、烦躁、浅至中度昏迷;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我国车间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为30mg/m3,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对毒物毒性分级的原则,一氧化碳为Ⅱ级,属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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