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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永街道某企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表日期:2011-05-04 09:25: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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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通过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确保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和标准,从而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方法:采用现场调查、现场检验检测法、职业健康检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结果:现场检测化学、物理因素48个点,合格46个点,合格率95.8%;职业健康监护结果显示未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结论:该项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有效。


【关键词】职业病危害 控制效果 评价


  To Evaluate the Controlling Effect on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of Some Enterprise in Fuyong Street in Shenzhen


  MAO Lijuan,LIU Linghui,LI Dabiao


  (Fuyong Prevention Health Station in Bao’an District,Shenzhen,Guangdong 518103,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nsure tha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would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national occupational health laws and standards after the formal operation by using the controlling effect evaluation on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so as to protect the workers’ health. Methods The evaluation was completed by field surveys,field test measure methods and occupational health test etc. Results Totally 48 physical and chemical factor spots were tested,among which 46(95.8%) were qualified.And no case of susceptible occupational disease was found in the occupational health monitoring results. Conclusion The project has basically reached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Hygiene Standard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 Design” and the occupational disease controlling measures were verified to be effective.
   
  Key words: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Controlling effect;Evaluation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我们对深圳市福永街道某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评价内容与方法


  1.1  评价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作为评价依据进行评价。


  1.2  评价方法  采用现场调查、现场检验检测法、职业健康检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3  评价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总体布局与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学卫生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


  2  结果


  2.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工作场所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有关规范、标准,确定检测项目、检测地点、采样和采样方法。检测结果见表1。


  表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略)


  2.2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该企业2007年有229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监护,检查项目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危害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检查项目进行,检查结果未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


  3  评价与分析


  3.1  基本情况  该建设项目在深圳市福永街道某高新技术园区。总投资2 560美元。该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厂房和染部,建筑物占地50 000 m2,生产车间厂房单层面积约8 208 m2,染部面积约2 700 m2。主要产品是涤纶拉链、塑钢拉链和金属拉链。现有生产工人242人。


  3.2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分析


  3.2.1  工程项目选址和总体布局与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该高新园区不属于自然疫源地,不属于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其他人口密集区域。该项目位于高新园区的北侧,包括生产车间厂房和染部,相互独立。在厂房与食堂和宿舍之间有园林绿地。功能分区合理、明确,生产工艺现代化程度较高,生产过程大部分为自动化,密闭或半密闭作业。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3.2.2  建筑学卫生要求  该项目生产车间厂房和染部为单层建筑物,层高6 m和12.05 m,墙面和地面均为光洁材料,室内采光以自然采光和人工混合照明,生产车间厂房通风主要靠西面墙上的百叶窗(进风口),东面墙上的排气扇;染部各染机采取全机械化、全自动化、全密闭式操作,未设局部排风。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3.2.3  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建设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苯、甲苯、二甲苯、氨、硫酸、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乙苯、噪声,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和氨。


  3.2.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该项目工艺先进,自动化、密闭化程度较高,有防毒、防噪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检测结果显示监测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基本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说明防护设施是有效的。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有关卫生工程防护方面的卫生要求。


  3.2.5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  该项目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都配备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专人管理,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和更换管理制度。在现场调查时发现部分员工因不舒适等原因未按要求佩戴防护耳罩。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3.2.6  应急救援设施  该项目有职业安全与健康委员会,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配有应急箱和相应的应急设施,但未设置报警装置和泄险区。


  3.2.7  辅助卫生设施  该项目按要求设有休息室、卫生间、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卫生设施,并且使用良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3.2.8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该项目基本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4  结论和建议


  4.1  结论  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分析可以看出:该工程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与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学卫生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健康监护、辅助卫生设施、应急教援设施护均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该项目虽然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但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有效,基本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2  建议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职业病防护方面的内容。使用不含苯的油漆稀释剂代替含苯的天那水,降低苯对作业个人的职业危害;进一步采取有效的隔(消)声等职业病防护措施,加强作业个人的个体防护。


【参考文献】
  [1]李成国,张荣,熊丽林.某燃气电厂220MW发电机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J].职业与健康,2008,3(6):58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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