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程措施。不少炼钢厂都是五、六十年代建设起来的,且大多几经扩大规模,提高产量,因此较普遍存在车间布置过分拥挤,设备陈旧,事故隐患多等问题,必须设置完整的隐患检测系统,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者有计划地在大修和改造中逐步加以解决。对炼钢厂的主要危险源,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完好齐全的安装装置;对要害设备应实行“双保险”原则,应设有相应的备用电源、水源和自动切换装置。在生产工艺上,必须采取严密措施,防止炉料带有油、水、雪、湿料、密闭器皿、未烧透的石灰石及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在生产操作上,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炼钢炉熔池突然剧烈碳氧反应造成喷溅爆炸,禁止使用留钢、留渣和用水或潮湿物压渣等危险作业。铁水吊车和钢水铸锭吊车必须设有防碰撞、端头缓冲、上下限位、过载保护、钢绳防断防松等安全装置。氧枪系统必须设有测量冷却水流量、温度的报警和联锁装置、防氧枪坠落的安全装置以及事故紧急开关,供氧系统的管道、闸阀和仪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入厂房内的铁水线、渣线、铸锭线、整脱模线等铁路线,应设有声光报警和显示信号装置。
(3) 工业卫生。炼钢生产由于普遍采用氧强化冶炼和大幅度提高产量,使车间作业环境恶化。因此,在采取各种必要的防护措施的同时,必须制定从根本上改善车间劳动环境的规划,有计划地在工厂大修或改造中逐步解决。必须重视炼钢厂已陆续发现矽肺病这一严重事实,炼钢炉、铸锭、混铁炉、整脱模和原料系统等产生尘源场所均应设除尘装置,逐步淘汰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积尘以致造成二次扬尘的落后方法。高温作业岗位,应有隔热设施和通风降温设施;各种高温作业吊车,应设有隔热、密闭,并带有双层钢化玻璃和空调装置的司机室。对于噪声危害,应采取隔音、消音、密闭和工人佩戴耳塞等综合治理措施。对于毒物危害,目前应着重加强各种毒物的检测及其特性的分析研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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