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状况调查分析
发表日期:2011-05-04 09:12: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摘要】采用调查表和现场调查的方式对汀苏36个矿井进行职业卫生状况调查,为煤矿企业创建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可行的建议和措施。结果表明,粉尘、高温高湿检测点合格率较低,接尘、高温高湿接触工人的体检率分别为64.93%、73.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职业有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职业有害因素的防护技术工程措施较落后是江苏煤矿企业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示,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规范职业有害因素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大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技术投入,提高职业卫生认识水平和职工个体防护意识,对保护劳动者健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现况调查
煤炭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之一,在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粉尘、噪声、振动、有毒有害气体、有机溶剂、高分子化合物、电离辐射和一些重金属等职业性有害因素[1]。随着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和煤矿经济形势的好转,职业安全卫生投入普遍有所增加,但煤矿的职业安全卫生形势仍未实现根本性好转。据卫生部2006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2006年全国煤炭行业报告职业病例高居首位,占总病例数的40.9%。为了规范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我们对江苏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
1 材料和方法
资料来源于煤矿企业尘肺患病、粉尘监测、其他主要职业有害因素监测情况、职业病防治机构情况调查表,结合专业人员现场调研、询问和相关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纳、汇总、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江苏省现有8家煤炭生产企业,36座煤矿,均位于徐州地区,煤炭年产量约2600万吨。煤矿管辖性质为省属13家、市属16家、中央直属4家和县属3家,分别占36%、45%、11%和8%。
煤炭井下开采的主要工序是掘进和采煤,主要生产流程是:(1)掘进:风钻凿眼→装药联线爆矿→通风→冲洗岩帮→人工排矸→支护;(2)采煤生产流程:煤电钻打眼→装药联线爆破→通风→喷雾降尘→溜槽溜煤→人工装煤推车运输井口[2]。江苏各煤矿均为井下分层开采,矿井采用立井多水平开拓等方式,在打眼放炮、机械采煤装载、运输、支
护、选煤、破碎等过程中,分别产生粉尘、噪声、振动、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3],见表1。

2.2 职业性有害因素测定结果
8家煤炭生产企业利用其拥有的监测仪器对作业场所掘进工作面(303个)、采煤工作面(149个)的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进行监测,结果见表2,部分煤矿对噪声、高温、放射线、毒物(铅、锰、硫酸)等职业有害因素进行了监测,作业场所噪声的合格率为61.9%~73.53%,高温高湿合格率为30.26%,铅、锰、硫酸、放射线合格。

2.3 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患病情况
煤矿有在职职工85782人,其中48119人接触粉尘,体检人数为31246人,体检率达64.93%,尘肺发病率为0.12‰,接触噪声、高温高湿、毒物、放射线的人员分别为3396、1686、743、67人,体检人数为1673、1246、711、61人,体检率分别为49.3%、73.9%、95.7%和91.0%。徐州矿务集团新发1例职业性中暑和1例职业性接触性皮炎。
2.4 煤矿职业病防治机构及设备情况
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门有19家,其中具备评价资质的机构1家、检测资质机构1家、健康监护资质机构3家;职业病防治在职人员56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1人、中级职称105人、初级职称340人、其他75人,分别占7.3%、18.7%、60.6%和13.4%;拥有职业病治疗床位262张,高仟伏X射线机8台,肺功能仪2台,粉尘测定仪111台,天平32台,分光光度计7台,X射线衍射仪2台。
2.5 职业卫生管理
部分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个别煤矿制度凌乱,未以正式文件发布,无法约束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未执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劳动用工合同中没有条款明确告知职工职业危害。对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没有执行向岗位职工告知的制度,一些企业负责职业卫生的管理组织机构不明确,或未明确人员职责。各类职业卫生档案不健全、不规范,职业卫生报表填报数据不准确,无连续性,错误较多,个别煤矿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主动性差,不能按时报送报表。
2.6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
多数煤矿建立了粉尘、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可动静态监测粉尘浓度,实时监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浓度超标自动报警;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掘进及采煤作业时采用湿式凿眼、煤层注水、喷雾降尘、回风巷安设净化水幕隔尘、落尘冲洗等综合措施。使用的劳动卫生防护用品主要有防护服、口罩、手套、眼镜和矿用自救器。部分煤矿矿用自救器发放和校验记录不完整,个别职工不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少数煤矿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不清、记录不全,部分矿井防护用品发放数量不足,没有向地面洗选、运输转载点等接尘人员发放防尘口罩,部分地方煤炭企业发放的个体防护用品质量无保证,对职工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从业人员主动参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积极性不高,职工对粉尘远期危害缺乏认识,不戴口罩现象普遍存在。
2.7 职业卫生培训
新职工培训、工种培训内容中主要是安全技术知识,没有专门内容告知职工从事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措施的效果、个体防护的要求。一些煤矿未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全员培训计划或培训计划中无职业卫生内容,对工人的培训时间未达到要求,培训考核的试卷字迹有雷同现象。
2.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目前江苏煤矿共有改扩建项目4项、技术改造项目5项。已完成了大屯煤电集团公司铝板带项目、姚桥选煤厂项目的职业卫生预评价,大屯铝业公司和矸石热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的控制效果评价,孔庄、徐庄、姚桥、龙东煤矿和大屯选煤厂的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3 讨论
江苏省目前拥有的36座煤矿,矿井规模从6万吨/年到300万吨/年不等,生产能力低于45万吨/年的小型煤矿有20个,占55.5%,大部分矿井老化,职业有害因素的种类、作业点多。企业自身对职业有害因素的监测结果及职业病的患病率表明,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率较高,接尘人数占员工总数的56.09%,2006年新增尘肺39例,尘肺发病率为0.12‰。由于有近50%的矿井进入地下800 m以下开采,故作业场所高温、高湿危害较为严重,而高温高湿危害监测点合格率为30.26%,作业工人的体检率为73.9%,并有1例职业性中暑和1例职业性接触性皮炎发生,所以粉尘和高温仍是威胁工人健康的主要有害因素[4~6]。
经调查发现,虽然目前江苏省煤矿企业有19家职业病防治机构,有职防人员563人(与接尘工人总数比为1:152),但多数人从事职业病临床工作,且初级职称的人员占60.6%,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于现场职业有害因素的控制这一病因预防来说,他们所起的作用较小,企业缺乏高水平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职业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煤矿对井下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排除及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调节,主要依靠传统的喷洒、通风手段解决,不同矿井采用技术工程措施的先进性存在较大差别;江苏省内具有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资质单位的检测仪器因不符合煤矿井下使用的安全性要求,无法对矿井下的职业有害因素进行检测,而煤矿企业拥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仪器设备,但由于未取得检测评价资质以及有些仪器设备未经计量检测机构的鉴定,企业靠自己的设备和人员进行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得不到法律的认可,而且多数煤矿企业监测仪器种类不全、数量不足,无法满足实际监测的需要。如对井下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含量、噪声、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放射性物质未进行检测评价。部分煤矿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体检,未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或只是由内部医院或卫生所完成,体检周期不符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针对江苏煤矿企业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煤矿企业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的评价、验收工作,从源头控制职业有害因素;设置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提高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各项职业卫生档案记录;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新职工培训时,告知职工从事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措施的效果、个体防护的要求,告知有害因素监测结果;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内容纳入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工作,做好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自我防护意识[7];加大对职业危害技术控制工程的投入,引进和推广先进有效的职业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如徐州矿务局韩桥煤矿使用先进的RMJ型磁水器,设备简单,安装方便、性能可靠,成本低、易于实施、一次投入长期有效,降尘效率高于其他物理化学方法,降尘率为清水的1.5~2.25倍[8];利用煤矿企业已有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仪器,并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与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联合,根据相应的法规、标准正常开展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工作;进一步理顺职业卫生防治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按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
因素作业工人进行健康监护,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妥善安置。
(致谢:在本次课题实施中,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徐州监察分局、徐州矿务集团的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考文献
[1] 李庆海,万恩广.煤矿企业职业危害的主要问题及其管理对策[J].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2002,4(5):675—676.
[2] 陈惠娟,谢德兴,李筱玲.龙岩市煤矿职业卫生现状调查[J].职业与健康,2006,22(23):2055—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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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卫东,张岩松.浅谈煤矿井下职业危害对工人健康的影响及防治[J].当代矿工,2006,1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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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顺银.某煤矿员工职业卫生认知与需求调查[J].中国职业医学,2006,33(6):435—436.
[8] 梁扬宝,刘启荣.降低煤矿粉尘浓度的新途径[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2,12(6):124—125.
信息来源:工业卫生与职业病09年1月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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