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控制农药中毒任重而道远
发表日期:2011-05-04 09:11: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急性农药中毒人数一直列化学物中毒的首位。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防治全球农药中毒列入控制化学品危害优先考虑的项目,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药生产和使用量居世界前列。2003年全国农药产量和使用量分别达86.3万吨和25.9万吨,出口31.4万吨。虽然我国在控制农药危害方面已做了大量的科研和实际工作,但预防和控制农药中毒防治的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摸清农药中毒的真实发病情况
1998年至2002年的5年期间,全国共报告急性农药中毒80670例,似比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报告的病例数明显减少。但因缺乏强制措施,漏报严重,报告的病例数并不能反映农药中毒的真实情况。近期的两项调查课题均提示,我国农药中毒病例数仍居高不下。科技部项目报告(见本刊2004年第5期)25家综合性县市医院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共收治农药中毒者2314例;WHO项目报告11家县市医院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共收治农药中毒者1569例。每个医院平均每年收治农药中毒者90~140例。此外,上述两项调查的农药中毒病例主要来自县级以上的医院,尚未包括乡镇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就诊的生产性农药中毒病例。本期刊登的两个乡村农药中毒的调查表明,在接触农药的农民中,生产性农药中毒患者多在乡镇卫生所和农村个体诊所就诊,这些中毒患者均未报告,漏报达100%。由此可见,近年报告的农药中毒病例数仅是冰山一角。
为摸清当前我国农药中毒的真实发病情况,当务之急是要强化诊疗农药中毒单位的报告责任,健全报告网络;按WHO的要求,收集好医院农药中毒登记资料和开展以乡村为基础的社区农药中毒调查。只有掌握了农药中毒的真实发病信息,才能为预防和控制农药中毒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对策。
二、加快生物材料中农药检测标准方法的研制
生物材料中农药的检测一直是薄弱环节。目前虽已建立血、尿中常用有机磷、氨甲酸酯、拟除虫菊酯、毒鼠强、百草枯等农药的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等测定方法,但尚未标准化和规范化。近年来,利用有机磷和氨甲酸酯类农药抑制胆碱酯酶活力的原理,研制开发的酶抑制法来定性或半定量检测有机磷和氨甲酸酯类农药的速测箱、速测卡、快速测定仪等,也尚未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应抓紧时间将这些方法提升为全国统一的标准方法,并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条件和层次,配备合适的检测仪器和适宜技术,以做好农药中毒的检测和监督工作。在加快农药接触生物标志物研究的同时,应积极而稳妥地推进易感性和效应生物标志物的研究,以提高农药接触者的健康监护水平。
三、不断提高基层医疗人员诊治农药中毒的水平
我国绝大多数急性农药中毒患者在县乡医院和个体诊所诊治。欲进一步降低农药中毒病死率,关键在提高县以下医务人员的水平。卫生部2002年4月发布的常见农药有机磷、氨甲酸酯、拟除虫菊酯、溴甲烷、五氯酚等急性中毒的诊断标准,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近提出的《急性毒鼠强中毒诊断与治疗原则》(《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05年第2期是培训广大县乡医务人员的基础教材,应编写成册,推广使用。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只有明确引起中毒农药的具体种类和活性成分,结合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正确的诊断后才能给予合理的治疗。由于农药品种繁多,加上混配农药的大量上市,一些基层医院在患者接触农药品名不明的情况下,滥用和过量使用阿托品造成的阿托品中毒屡见不鲜,此种不正常情况必须彻底扭转。对难治性的百草枯和硫丹等急性中毒规范化的救治技术应创造条件抓紧进行研制。
四、预防和控制农药中毒应从源头上抓起
预防和控制农药中毒首先应从农药生产的源头上采取措施,即严禁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农药(如毒鼠强、氟乙酰和杀虫脒等);逐渐淘汰甲胺磷、久效磷、对硫磷和甲基地硫磷等高毒有机磷产品;严格限制其他高毒农药(如硫丹等)的发展;大力研制和生产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2003年全国开展灭鼠药专项治理后,一度泛滥的禁用灭鼠药中毒明显减少,再次表明了法治和源头上的控制农药中毒的重要性。当然,要大幅度降低农药中毒的发生率,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多部门协作努力,共防共治。当前控制生产性农药中毒的着眼点应放在提高农民安全使用农药的意识上,同时大力推广先进的农药使用技术。在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专业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队伍。总之,要以预防和控制农药中毒作为农村实施“基础职业卫生服务”的切入点,保障农民“人人享有职业卫生”。
信息来源:《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05年4月23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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