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是直径很小(0.1~10μm)固体微粒,可以在自然环境中天然生成,或在生产和生活中由于人为原因而生成。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够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它是污染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职业性有害因素,可引起包括尘肺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患。
一、生产性粉尘的来源和分类
(一)来源
生产性粉尘的来源非常广泛。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隧道开凿、筑路等;冶金工业中的原材料准备、矿石的粉碎、筛分、配料等;机械制造工业中的原料的破碎、配料、清砂等;耐火材料、玻璃、水泥、陶瓷等工业的原料加工;皮毛、纺织工业的原料处理;化工工业中的固体原料加工处理,包装物品的生产过程,甚至宝石首饰加工;由于工艺原因和防、降尘措施不够完善,均可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环境。
(二)分类
生产性粉尘的分类方法很多,按粉尘的性质可概括为两大类:
1.无机粉尘 无机粉尘包括矿物性粉尘如石英、石棉、煤等;金属粉尘如铅、锰、铁、铍、锡、锌等及其化合物;人工无机粉尘如金刚砂、水泥、玻璃纤维等。
2.有机粉尘 有机粉尘包括动物性粉尘如皮毛、丝、骨粉尘;植物性粉尘如棉、麻、谷物、亚麻、甘蔗、木、茶粉尘;人工有机粉尘如有机染料、农药、合成树脂、橡胶、人造有机纤维粉尘等。
3.混合性粉尘 在生产环境中以上两种粉尘同时存在时,其混合物为混合性粉尘。
二、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一)粉尘在呼吸道沉积
含尘气流进入呼吸道后,主要通过撞击、重力沉积、布朗运动、静电沉积、截留而沉积。撞击发生在气管的分叉处,重力沉积见于气道的表面。在大气道中主要是撞击作用,随着气道变小总截面面积增大,气流减慢,重力沉积成为主要方式。直径大于1μm的粒子大部分通过撞击和重力沉积而沉降,沉降率与粒子的密度和直径的平方成正比;直径小于0.5μm的粒子主要通过布朗运动沉降;纤维状粉尘主要通过截留作用沉积;物质破碎新产生的粉尘粒子带较多的电荷,易在呼吸道表面产生静电沉积。
(二)人体对粉尘的清除
沉积在呼吸道的粉尘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清除:黏液纤毛系统和肺泡巨噬细胞吞噬作用。气管壁上的纤毛在向咽喉方向摆动时,可将阻留在气道壁黏液层中的尘粒移出;黏附在肺泡腔表面的尘粒被巨噬细胞吞噬后成为尘细胞,大部分尘细胞通过阿米巴样运动及肺泡的缩张转移至纤毛上皮表面,在通过纤毛运动而清除。绝大部分粉尘通过这种方式约在24小时内排除。小部分尘细胞因粉尘作用受损、坏死、崩解,粉尘游离后在被吞噬;还有进入肺间质的小部分粉尘被间质巨噬细胞吞噬。尘细胞或游离尘粒可进入淋巴系统,沉积于肺们和支气管淋巴结,有时也可经血液循环,沉积于体内其他脏器。纤维粉尘,如石棉还可以穿透脏层胸膜进入胸腔。人体通过各种清除功能,排出进入呼吸道的97%~99%的粉尘,约1%~3%尘粒沉积在体内。长期吸入粉尘可削弱人体的清除功能,可导致粉尘过量沉积,酿成费组织病变,引起疾病。
(三)粉尘对人体的致病作用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理化特性和作用特点的不同,可引起不同的疾病。
1、呼吸系统疾病
(1)尘肺
矽肺 、煤工尘肺 、石墨尘肺 、碳黑尘肺 、石棉肺 、滑石尘肺 、水泥尘肺 、云母尘肺 、陶工尘肺 、铝尘肺 、电焊工尘肺 、铸工尘肺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
(2)粉尘沉着症:有些生产性粉尘(如锡、钡、铁等)吸入后,沉积于肺组织中,呈现一般的异物反应,可继发轻微的纤维性改变,对健康无明显的影响或危害较小,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无进展或X线胸片阴影消退。
(3)有机粉尘可引起的肺部病变:吸如棉、亚麻或大麻等粉尘可引起棉尘症;由被霉菌、细菌或血清蛋白污染的有机粉尘可引起职业性变态反应肺炎;细入聚氯乙烯、人造纤维粉尘可引起非特异性慢性阻塞性肺病。
(4)呼吸系统肿瘤:石棉、放射性矿物质、镊、铬、砷等粉尘均可致肺部肿瘤。
(5)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哮喘性鼻炎、支气管哮喘。
2、局部作用 粉尘作用于呼吸道黏膜,早期功能亢进、充血、毛细血管扩张,分泌液增加,阻留更多的粉尘,久之酿成肥大性病变;然后由于黏膜上皮细胞营养不足,最终造成萎缩性改变。粉尘还可以引起阻塞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金属磨料粉尘可引起角膜损伤、混沌。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
3、中毒作用 吸入铅、砷、锰等粉尘可在呼吸道黏膜溶解并很快吸收,导致中毒。
三、生产性粉尘的控制
粉尘危害非常普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尤其以发展中国家为甚,全世界大约近上亿劳动者接触粉尘。1995年4月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职业卫生联合委员会提出一项“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全球消除矽肺的国际规划”,号召世界各国行动起来,在2005年前明显降低矽肺的发病率,在2015年消除尘肺这一职业卫生的问题。我国粉尘危害异常严重,尘肺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全国登记接尘人员近2000万,国有企业粉尘监测合格率一般在60%左右,乡镇企业约在35%;粉尘危害异常严重的私营企业几乎没有粉尘检监测、检测记录。
(一)法律措施
1.立法 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1956)、《工厂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办法》、《矿山防止矽尘危害技术措施暂行办法》(1958)、《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粉尘47项标准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2)—2007)。
2.执法 国家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实行卫生监督制度。
(二)技术措施
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减轻粉尘危害,是预防尘肺病的根本措施。
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 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如遥控操作、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措施避免工人接触粉尘;采用风力运输、负压吸砂等措施减少粉尘外溢;用含石英低,危害小的石灰石代替石英砂作为铸型材料。
2.湿式作业 是一种相对经济又简单实用的防、降尘措施,如采用湿式碾磨石英、耐火原料,矿山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水等。
3.密闭抽风除尘 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当采用密闭通风的方法。如采用密闭尘源和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溢。抽出的含尘空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
(三)卫生保健措施
1、接尘工人健康检查
2、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 在作业现场防、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标准要求的水平时,可佩带防尘用具(防尘安全帽、送风头盔、送风口罩、防尘口罩)作为辅助的防护措施。
经常进行体育锻炼,注意营养,对增强个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有重要意义,此外,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保持皮肤清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以上有效的防尘措施可概括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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