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肇事司机逃逸的,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有没有不同?
答:与办理一般工伤事故的工伤认定手续是一样的,由企业到劳动行政部门申报;企业未按前款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因车祸提出工伤认定的,需要哪些材料?
张大业是在2004年1月26日下班途中(每天都走同样的往返路程)发生车祸,造成左腿骨折。他的上下班路程比较远,而且肇事车辆逃逸。
问:去劳动部门做认定是否还需要其他材料?
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包括肇事车辆逃逸的)。
3、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朱大妈这种情况应当首先向企业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向所在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4、未上“三险”的职工加班回家路上遇车祸,能算工伤吗?
王先生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了8年,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他上“三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他在星期天加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了车祸,造成右手粉碎性骨折及大腿骨折,在999急救中心住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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