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之前的老工伤怎么处理?
发表日期:2011-05-03 20:07: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前段时间,我经常接到一位新疆的<?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郑先生打来的电话,他向我讲述了他的经历,希望能得到帮助。<?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郑老先生今年已经是快70岁的老人了,退休之前是新疆铁路局的老职工。半个世纪前,年轻力壮的郑先生投身军旅,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参军以后,为了支援边疆的建设,郑先生被派到新疆铁路局,成了一名铁道兵。上世纪五十年代初,郑先生参加了西北铁路的建设,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最经常做的工作就是开山修隧道。由于长期在隧道里工作,工作条件非常差,生活也非常艰苦,恶劣的工作环境,使他患上了矽肺病。郑先生说:“当时人比较年轻,这点小病也没有太在意,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病情不断加重,这些年,每天都是在病痛中熬过的。”
1995年的时候,由于很多老工人都出现了和郑先生类似的问题,为了帮这批为国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的老工人解决困难,国家让他们各人所在单位为他们办理了工伤保险,并做了伤残等级的鉴定。经鉴定,郑老先生是三级伤残,按照规定退休在家,每月领取一定的退休金。
一晃又过了多年,郑老先生已年逾花甲,年纪一大,原来的疾病就逐渐加重,原本不算什么的矽肺病,现在成了他最大的心病,畅快地呼吸已经成为美丽的奢望。为了治病,他每年不得不从自己的养老金中,挤出大部分钱来买救命药,单位每月按规定发的100多元的药品根本不够治病,这使他们的生活更加不堪重负。而且,他们治疗矽肺病的好多药物没有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报销目录》之内,由此产生的费用不能报销。
看到1996年10月1日以后认定工伤的职工和他的待遇相差较多,他觉得很不合理,郑先生就找了一批有同样情况的老人,一起去单位反应情况,要求单位按照1996年之后的工伤待遇,给他们落实一次性工伤待遇。但单位给的答复是,他们的要求没有文件规定,不能够得到满足。他们不满意,就多次找到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能够得到解决。
让郑老先生一直疑惑的是,同样是工伤,为什么1996年之前的工伤不能补发一次性工伤待遇?冶疗工伤的医疗费为什么不能全额报销,报销不了的该怎么办?
黄律师点评
老工伤的处理问题,在我国是非常突出的,如何正确解决老职工的工伤待遇,关系到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自建国以来,我国在工伤处理方面,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过渡都以一部新的法律法规为标志。一部是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一部是1996年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另一部就是2004年施行至今的《工伤保险条例》。每一部法律法规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和时间。
根据法律适用的原则,在199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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