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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价范围仅限于对******有限公司制氧厂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表1-1 安全评价范围
序号
名称
评价范围组成
备注
1
周边环境及平面布置
该公司的周边环境、厂区内总平面布置。
2
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
空分制氧装置:由制氧站房、氧气瓶库、氧气充装间、液氧储罐、液氮储罐等组成;乙炔站:由电石库、乙炔发生间、气柜、乙炔充装间、乙炔瓶库等组成。
3
公用工程
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照明、通风及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
4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及人员组成、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等。
被评价单位在现有装置的基础上进行的改建、扩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由改建、扩建引起现有工艺改动或地址变更等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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