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注册安全评价师评价网!
首页 > 工伤保险

出境人员的工伤保险

发表日期:2011-05-03 20:10: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安全评价推荐

  孙某被××公司录用后,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随即作为劳务输出人员被派往国外某公司工作。为预防在境外发生意外事故,××公司为孙某在境外投保了工伤保险,并停缴了国内的工伤保险。<?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天,孙某在国外工地干活儿,外国老板让他去安放道板下的胶垫。本来应该使用铁钩,但孙某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在老板的催促下,他只好直接用手去安放。没想到,此时恰巧支撑道板的千斤顶滑落下来,重达10多吨的道板轰然落下,正砸在孙某的左手上。虽经医院全力抢救,孙某还是失去了左手。在对孙某治疗和抢救期间,孙某所在的××公司先后垫付了医疗费共计10万元。不久,孙某因严重受伤致残而被送回国内继续治疗。


  很快,境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20多万元的工伤保险赔偿,经××公司转交给了孙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时,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本案例中的公司在将孙某派往国外时,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其在国外参加了工伤保险,从而使孙某在国外发生工伤后,享受了国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孙某的合法权益。

相关推荐: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一天就受伤 没签协议照补偿

臂断异乡的维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