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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问题解答

发表日期:2011-05-03 20:01: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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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工伤?

  根据国际劳工大会历年来通过的有关公约,工伤应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 。最初这个范围不包括职业病,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逐渐开始将职业病也纳入工伤范畴,并以国际公约的形式确定了现在的工伤概念。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百科全书》(1991年3月劳动版)将工伤定义为:“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但是职工即使不 是在生产劳动岗位上,而是由于企业设施不安全或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而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也属工伤。”

  2、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 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 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 、社会得到的必需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 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3工伤保险有哪些基本特点?

  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强制性,它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一定范 围内的用人单位、职工必须参加;二是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 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三是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互助互济性,是指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 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

  4工伤保险的实施对劳动者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工伤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劳动者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工伤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其次,工伤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本人或其遗属在生活发生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受工伤的劳动者或其遗属陷入贫困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及其家属 的后顾之忧。

  最后,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对劳动者所作的社会贡献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5工伤保险对企业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工伤保险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不足的小企业。因为工伤保险具有互助互济 的特点,它统一筹措资金,分担风险,所以对于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紧张的企业,当遇 上一个重大的工伤事故、需要支付大宗补偿费时,由社会保险机构在社会范围内调剂基金进行支付,将弥补企业资金的不足,可以把工伤给企业和雇主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常熟市一 家乡镇小企业两年前发生了一场工伤事故,某工人不慎掉入染色水中,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由于该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该工人的丧葬费、抚恤费等均由企业自己负担,共花费 了23万多元,使该企业元气大伤。前不久,该企业又发生了一起某工人被染色水严重烫伤的工伤 事故,医疗费花了10多万元,由于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因此,上述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基 金支出,伤残补助费等一律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从而减少了该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沉重负担。

  第二,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通过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防病防伤宣传、医疗康复等措施相结合,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减 少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6工伤保险对社会、国家的作用是什么?

  工伤保险保障了受工伤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少数人陷入贫困,也促进了工伤事故的妥善处理,减少了劳动争议,对企业的正常生产起到了保证作用,最终将调节社会 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发展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是我国的首要任务,随着生产领域不断扩展,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工伤和职业病大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所以,为了保证我国经济 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应该实行和完善工伤保险。

  7工伤保险遵循什么原则?

  工伤保险是在世界上出现最早的一种社会保险,各国有关工伤保险的立法也是最为完善、最为普遍的。各国实行工伤保险主要遵循以下原则:无责任补偿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 则;个人不缴费原则;区分因工和非因工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集中管理原 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 经济损失相区别的原则。

  8什么是无责任补偿原则?

  无责任补偿原则,也可以称为无过失补偿原则。它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受害者均应无条件地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因 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国际上称为“职业伤害”),即使受害者负有责任,也要给予受害者工伤保险待遇。但这不包括故意破坏而受伤、自杀、自残。无责任补偿原则是国际上普遍实行 的原则,它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比如,某纺织厂一女工李某在生产中,因其不慎发生了工伤事故,头发被齿轮卷入,整个头皮被掀开,伤势严重。该厂虽然认为李某对发生工伤 事故负有一定责任,但是仍给予她工伤保险待遇,其根据就是无责任补偿原则。

  无责任补偿原则虽然将工伤事故的责任与原因和给予保险待遇区分开来,但并不等于不追究 事故责任,与此相反,还要认真调查事故的责任和原因,以便改进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 人身安全。对工伤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如有必要可给予行政上的处分。

  9工伤保险为什么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

  工伤保险之所以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原因有三条:首先,工伤事故是意外发生的 。每个劳动者都会在生产、工作时力求小心翼翼,确保自身安全,没有人愿意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可 以说,发生工伤事故都是意外的,所以工伤事故也被称做“意外伤害事故”。其次,无责任 补偿原则消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无责任补偿原则使所有劳动者了解到,即使不幸发生了工伤,生活也是有保障的,这样会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最后,工伤保险是所有社会保险 项目中享受条件最低、待遇水平最高的。正是由于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较高,所以企业为此而 缴纳的费用也较多,这会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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