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年纪、莫为眼前利益去打工 童工于浩受伤案
发表日期:2011-05-03 19:47: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案 例:
2005年,于浩还是个不满15岁的天真少年。看到同村的人都外出打工挣钱,初中还没有读完的他也动了心思。于浩的父母也认为儿子读书不一定能考上大学,就让他跟着叔叔来到北京伟利家化纤棉有限公司做工。刚到公司的前几天,于浩只干一些杂活,第七天厂长才给他正式安排工作,让于浩负责往机器里送棉花。于浩从来没有受过培训,只知道把棉花塞进机器里,一时没留神,袖子跟着棉花一起卷进了隆隆的开动的机器,于浩瞬间感觉左臂好像被一股极大的力量拽向机器,霎那间鲜血染红了雪白的棉花。工友看到这一幕,立刻关掉电闸,拽出了于浩血肉模糊的左臂。
厂长得知于浩出事后,立即将他送到了附近的医院作紧急处理。经诊断,于浩的左上肢血管神经都遭到严重破坏,并有多发骨折,需要立即进行截肢手术!2个小时手术,15岁的于浩永远失去了他的左臂。于浩的父亲于建国听说儿子出事了,赶紧赶到北京。于浩伤愈出院时,公司共交了医疗费27400元。于建国提出要给儿子安装假肢,公司的一个负责人和于建国在假肢厂订做假肢时,因为于浩的年龄产生分歧:公司负责人认为于浩的年龄是18岁,而于建国坚持于浩只有15岁。于建国的坚持让对方感到了压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违法的,公司会因此受到处罚!公司在向假肢厂支付了19000元的假肢订金后,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不愿再支付任何费用。而按照有关法律、公司应当向于浩支付约30万元的一次性赔偿金。于浩每五年还要更换一次假肢,假肢费用合计约80余万元。
于建国找领导去协商,可领导总找借口推托。于建国对公司已经有些不放心了,提出于浩年纪还小就出了事,没心思再干活了,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50万就了结此事。领导一听却变了脸:“你要50万有什么用啊,人一生50万哪够用?”厂长坚持让于浩上班,算是养着于浩,而对一次性赔偿却支吾不肯回答。可没想到刚过几天,公司压根不承认于浩在工厂里干过活,还对于建国说,想要钱就必须写一个字据,表明于浩已满17周岁,或者于浩是在公司玩耍时受伤的。这不是逃避责任吗?悲愤的父亲不能接受,最终双方也没能就于浩的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2005年5月9日,于建国在电视上看到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介绍,就打来电话咨询。律师先告知其应当向区劳动监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同时表示中心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11月11日,律师领到了一审判决书。法院经审理认为,查明的事实与于建国陈述的基本一致,但认为于浩主张的假肢费用尚未发生,只判决被告承担一次性赔偿金约30万,驳回其83万的假肢安装费的请求。11月15日,律师认真分析一审判决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提起上诉。律师认为,假肢费的赔偿请求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于浩基本和迫切的需求。并且,假肢费用是按照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确定的假肢配置机构的中等标准计算的,并非随意要价。经过律师的努力,2006年4月18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在维持一审判决赔偿约30万的基础上,增加假肢费56万费,共计约86万元。
虽然拿到了满意的胜诉判决,但该案的执行却遭到重重困难。公司在案件审理阶段就开始偷偷转移财产,当援助律师和于建国申请执行时,才发现注册资本上千万的工厂只剩下了一些破旧机器。为了能让于浩拿到执行款,将来生活有保障,工作站和援助律师用尽了所有办法,数十次与执行官联系沟通,到被执行公司查访线索,联系多家媒体曝光,并向北京市司法局汇报了该案情况,经过一年多的时间终于为于浩拿到了将近22万元赔偿金,并在2008年7月与被执行人达成协议,对方每月支付3万元,直至付清余款为止。
分 析:
要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必须先要确定于浩的伤残等级。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受理其鉴定申请,理由是于浩是童工,不是劳动者;而司法鉴定同样不受理,称于浩属于比照工伤处理的情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律师权衡后认为,于浩的情况属于非法用工,根据相关规定,应当比照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律师和于建国再次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起初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以于浩不属于工伤、没有工伤证为由不予受理,经律师反复解释并找到主管,才勉强同意。鉴定结论为于浩属四级伤残,需配上臂假肢。这份鉴定结论为确定于浩索赔的具体数额提供了准确依据。
于浩外出打工时未满16周岁,《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满16周岁的儿童是不能从事生产工作的,招用童工的,不仅用人单位会受到处罚,童工的父母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未满16周岁的儿童无论是身体还是智力都没有发育好,如果父母为了挣个三五百元就让孩子辍学打工,虽然眼前得到了一些小利,可孩子没有知识和技术,可能一辈子都只能辛苦赚钱。
引以为戒的是,孩子往往并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如果遇到像于浩这样,上班不到一个星期就被机器轧掉了胳膊,以后的生活、工作、婚姻等面临的困难可想而知。于浩的父母也多次和律师说起,自己当初悔不该让儿子出来打工,酿成了这样的苦果。让孩子好好读书,才是对他最大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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