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是否可以得到双倍赔偿
发表日期:2011-05-03 19:29: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近日,张某的案子在大连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大连开发区法院得到两次调解,用人单位赔偿张某3万余元,肇事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张某5 万余元,张某因此得到了两份赔偿。 去年2 月,从吉林到大连市打工的张某应聘为开发区某公司工人,负责清扫卫生,每月工资800 元,同年4 月,张某在骑车上班的途中发生车祸受伤,经医生诊断,她腰椎压缩性骨折。因张某是在上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单位为她申报了工伤认定。去年9 月,经开发区劳动部门认定,张某属于工伤。去年12 月,经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被认定为九级伤残。今年2月,张某委托律师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要求某公司给付工伤待遇;向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要求赔偿人身损害的损失。
律师认为,工伤是不分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有责全赔的。对于工伤保险涉及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受伤职工当然可以全额获得。由于工伤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子女抚养费等赔偿项目,而交通事故赔偿则有该项目,故受伤害职工可以从交通事故案件中全额获得。由此可见,职工因交通事故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的,不仅可能通过交通事故获得偿,其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也应获得。
点评
1、第三人之交通事故侵权致他人伤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同时也是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侵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第三人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需考虑侵权行为的法定归责原则、侵害人和受害人各自的过错、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以及侵害人的赔偿能力等因素。《民法通则》第98条、第119 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 条也有相同的规定。因此第三人因交通事故侵权致他人伤亡的,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2、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享有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失,《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是其主要法律依据。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并依法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规定给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形成的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这与工伤职工与侵害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完全不同的。作为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这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对工伤职工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侵权第三人赔偿了相关费用而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工伤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对交通事故侵害人享有代位求偿权,因此不得要求劳动者先向交通事故侵害人索赔后才能申请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因交通事故侵权引起工伤的侵害人享有代位求偿权,工伤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工伤职工必须先向侵害人索赔后才能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也不能从工伤职工应享有的保险待遇中扣减其从侵害人处获得赔偿款项。
4、我国法律法规承认第三人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补偿能够竞合,且在竞合时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14 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即使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引起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救济方式。所以,工伤职工有权同时选择两种救济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高院《人损解释》第12 条第2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是规范用人单位以外的侵权第三人与被侵害职工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交通事故侵权发生竞合,受害职工可以分别依照不同的法律获得救济。原来主张因第三人交通事故侵权引起的工伤不能获得双重赔偿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原劳动部颁布的《试行办法》第28 条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试行办法》已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了。
综上所述,由于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而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在两者发生竞合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伤保险待遇,也没有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对侵权责任人享有代位求偿权。所以,工伤职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相关推荐: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一天就受伤 没签协议照补偿
臂断异乡的维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