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对象及范围本安全验收评价的对象为加氢-制氢第二联合装置工程项目,即设计生产能力为3×104Nm3/h的制氢装置和300×104t/a直馏柴油加氢装置。评价范围为该工程项目的选址、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该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辅助设施以及安全管理是否满足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