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关于开展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05-03 21:45: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委、办、局(公司)、中央、市属、区属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的通知》(京安监人教字〔2005〕1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昌平开展200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宗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昌平区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着眼于以人为本,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通过“安全月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推进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逐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内容、形式、手段创新,注重实效,努力营造首都日益浓厚的“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05年“安全月活动”的主题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时间
昌平区“安全月活动”时间为2005年6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2日(星期日)。届时,昌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将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四、组织机构和活动形式
为搞好这次活动,成立昌平区2005年“安全月活动”组委会,主任为区政府副区长洪起忠,副主任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贺军、区监察局局长裴卫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玉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崔明、区总工会副主席王勇、团区委副书记李文博、区广电中心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王洪。区“安全月活动”办公室设在昌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郑维久担任。
活动形式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区“安全月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区性活动,另一部分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组织的区域性活动。
在“安全月活动”期间组织广泛“六个一”活动,区政府安排一次电视动员讲话;一次政府街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次安全知识答题活动;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一次“安康杯”竞赛经验交流活动。
五、时间和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为2005年6月。具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时间安排为5月23日至31日。在此阶段中,各镇、各企业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月活动”计划,精心布置安全月工作;二是召开一次全镇、全企业范围的动员大会,把“安全月活动”内容全面布置下去。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安全月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阶段。时间安排为6月1日至6月15日。本阶段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㈠、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今年全区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12日。届时,区有关单位和企业在昌平政府街共同参加咨询日宣传活动。
同时,要求各镇在镇域中心等繁华地带,组织全镇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活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派人员抽查各镇的安全咨询日活动情况。
㈡、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各镇、各企业在“安全月活动”中,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活动主题,通过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张贴宣传画、布置宣传橱窗、板报、专栏、利用广播等形式,营造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开展知识性、趣味性的社会安全宣传活动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居民和职工群众,树立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
㈢、组织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安全月期间,要通过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并在企业内进行安全生产交流活动;开展岗位安全自查活动;开展职工“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开展“安全连着你我他”以关爱生命为主题的演讲活动;组织班组开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规程的意见征询会以及联络签署安全责任书行动;组织职工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由工会组织企业领导与职工代表召开安全生产恳谈会;举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常识培训班,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区属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安全月活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区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安全月活动”组织、协调新闻报道等工作,做好日常宣传指导。各级及工会、团组织要把开展“安全月活动”与“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各单位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相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台、电视台、网络等传媒开办专栏、制作专题、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反映活动情况,要利用“安全月活动特(专)刊”、“安全月动态”、黑板报等刊物,广泛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要加强活动情况交流,并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区“安全月活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5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是“安全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因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全月活动”期间将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也要利用片组形式,对辖区内企业组织一次自查、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当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改正。
今年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生产经营单位和车站、商(市)场、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二是职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五是隐患整改情况等。
第四阶段:“安全月活动”期间情况总结汇报阶段。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月活动”情况,总结经验,找出不足, 将“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计划表(附件二)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文字材料、汇总表( 附件三)分别于5月20日前和7月10日前,报送区“安全月活动”办公室。
地 址:昌平区西环路15号
邮 编:102200
联 系 人:谷瑞云、孙萍
联系电话:69746321
传真电话:69742505
二OO五年五月九日
昌平区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口号
1、遵章守法 关爱生命
2、以人为本 关注安全
3、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4、依法监管 确保安全
5、落实责任 保障安全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7、营造安全氛围 创建安全环境
8、抓安全 保奥运 迎奥运 促安全
9、把握安全 拥有明天
10、全面深入贯彻《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11、宣传安全法规 普及安全知识
12、强化安全责任 落实安全措施
13、安全责任 重于泰山
14、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做遵章守法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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