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05-03 21:44: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工会、团委,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组织好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 [2007]75号),制定《2007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7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
2007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的总体部署,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努力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社会,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着力强化全省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推动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构建和谐湖北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07年6月1日至30 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副省长、省安委会常务副主任任世茂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会副主任杨朝中,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詹才泳担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为成员单位。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和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省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
(一) 全省性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论坛”
这项活动是我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一次新的尝试。论坛的主题是“安全发展、和谐湖北”。主要内容是发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和安全发展的对策进行调查、研究、发表见解,为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活动将于6月下旬在武汉举行。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组织理论研究专班,围绕主题,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撰写论文。
2、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
今年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的主题是“走进民营企业”。在襄樊市举行 “楚天行”活动启动仪式,由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沿荆襄高速公路和汉宜高速公路途径襄樊、荆门、荆州、潜江和仙桃市,采访各地政府、安监部门和民营企业,总结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经验,曝光反面典型。为了保证活动的圆满完成,活动到达的市、县和企业,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认真组织好“安全文化下乡”活动
今年要在全省各市州普遍开展“安全文化下乡”活动。主要内容是向基层企业和广大农民工免费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宣传挂图等。省安监局在孝感、咸宁和天门市开展活动。各地要同步开展这项活动,活动内容、地点自定。
4、 扎实开展全员“安全生产知识百题问答”知识竞赛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百题问答”知识竞赛,是进行全员安全教育的好形式、好方法。根据国家总局的要求,今年“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科普和工伤保险知识竞赛”,我省把这项活动与全员“安全生产知识百题问答”知识竞赛活动结合进行。各地要为竞赛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支持、鼓励干部、职工、居民、学生、农民等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切实保证参与率达到80%以上。活动依托《湖北安全生产》报进行。
5、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省安监局将组织编写《2006年安全生产红旗单位事迹汇编》,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下发到各地和有关单位。各级安监部门要与当地主流媒体沟通,广泛深入宣传本地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省切实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高潮。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和媒体,积极向全社会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
(二)区域性活动
区域性活动由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组织开展。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好全省性活动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10日,各地可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文艺演出等。
六、活动要求
(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全省性活动,精心组织,协同推进、严格实施,做到有组织、有纪律、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在积极参与全省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情况,认真组织好具有特色、宣教性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积极参加当地的各项活动。
(四)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大型企业要把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时间分别为5月20日前和7月10日前。
联 系 人: 朱 维、徐 克
联系电话: 027-87813410 1330717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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