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5日,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四川省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及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同时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个星期(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通知》决定成立“四川省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有: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局长林书成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通知》要求:
一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团委、妇联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培训、讲座、征文、文艺演出、送安全知识到基层、执法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
二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全宣传氛围。在机关、社区、学校、商场、车站、交通道口、渡口、码头和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条幅标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3日,省安监局等七部门将联合成都市政府、成都市锦江区政府在成都市万达广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五是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六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
七是向手机、小灵通用户发送安全提示、祝福用语短信息。
八是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安全生产文艺巡演”活动,活动由省安办主办、四川舞乐风艺术团承办。
九是开展“和谐交通 平安出行——全省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协调,精心部署,各市(州)安办负责组织落实本地区的试卷答题工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煤监分局、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的试卷答题工作。活动组委会将于10月中旬召开总结会议。
十是省安办将于6月下旬在成都举办“四川安全文化论坛”活动,并择优推荐部分论文参加全国第五届安全发展论坛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加。
十一是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作品比赛、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与全国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安康杯”竞赛、与团中央联合举办的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十二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典型报道。活动期间,组织新闻媒体到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就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职业病防范、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瓦斯抽采、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效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典型人物进行跟踪采访,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予以曝光。并开展安全生产好新闻评选等活动。
十三是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4至2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注重实效,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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