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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项活动迎接“安全生产月”

发表日期:2011-05-03 21:39: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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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江苏省安委会有关要求,并结合实际,苏州市安排十项活动,迎接“安全生产月”的到来。

一是领导发表电视讲话。5月31日晚,苏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安全生产月”电视讲话,对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市动员。

二是媒体集中报道。集中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日常安全知识,及时报道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重点宣传近年来各行各业安全生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三是举办现场咨询活动。6月13日前后,苏州市将在吴中区举办安全生产宣传现场咨询日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市安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设置咨询台接受市民咨询、设置安全生产常识和事故案例宣传展板、向居民发放相关安全常识宣传资料、组织居民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等。

四是开展安全知识“六进”活动。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校园等“六进”活动。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举办基层安监办主任、执法中队长和中心城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以加强和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

六是举办“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全家安全总动员、安全在我心中和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的“安康杯”竞赛活动。

七是积极参加省级宣教活动。做好参加全省“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全省职工安全文艺汇演节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八是加大公益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市容市政、环保、气象、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在活动期间发布、播放公益性安全知识宣传广告。

九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苏州日报社、广电总台等市级主要媒体以及各地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和重要版面刊登播登公益性安全知识宣传广告,向市民介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法规知识,并设立曝光台,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曝光各种隐患以督促整改。

十是发送安全短信和宣传资料。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向广大用户发送安全提示和安全知识告知的短信息。燃气集团、供电公司等重点企业要利用上户服务时机向广大居民发放日常安全用气、用电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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