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区域内10个重点产煤县、事故上升县开展一次为期38天的集中监察执法活动。集中监察时间:从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截止6月6日,已监察矿井18对,下达执法文书108份,责令停止作业12矿次,责令限期(立即)整改14矿次,经济处罚16矿次、罚款54.9万元。
二是召开十次煤矿业主大会。5月下旬至6月底,选择区域内荥经县、芦山县等十个产煤县各召开一次煤矿业主大会。截止6月6日,已召开产煤县煤矿业主大会4次。
三是6月中、下旬各开展一次解剖式监察,送安全知识到乡镇基层和煤矿企业。
四是在分局网站上开辟“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重点宣传区域煤矿在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等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
五是积极配合省安办开展好“安全生产天府行---安全生产文艺巡演”活动及“全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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