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注册安全评价师评价网!
首页 > 安评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04-22 20:42: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安全评价推荐

各镇(区)建设办,施工、监理单位,市质监站:

  近日,我局组织了春节后建筑施工安全巡查,从检查的情况发现,各建设责任主体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较前重视,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依然薄弱,主要表现在外脚手架、临边防护、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高支模和临时用电,以及文明施工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行为,给建筑施工安全暗藏着隐患,为扭转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确保施工安全,我局决定,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开展对外脚手架、临边防护、卸料平台和物料提升机、高支模、临时用电,以及文明施工等进行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脚手架和卸料平台的整治
  1、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的规定,市城区内一律不准使用竹脚手架(城中村农民自建自用结构少于三层的除外)。
  2、规范脚手架立杆基础的管理,从2005年1月1日起办理施工许可(包括目前未搭设脚手架)的建筑工地,在搭设脚手架前,必须先进行搭设范围的场地平整,进行硬底化处理,并在基础侧设置排水沟,监理单位要进行督促落实,市质监站要加强施工现场检查,符合条件的方能准许搭设,否则不准开工。不能在未进行场地平整、立杆基础未进行硬底化处理以及未经市质监站检查同意的情况下施工。
  3、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必须严密设置经过检测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设1.2米高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挡脚板规格:高不小于180MM,厚度不小于100M,用红白颜色分格),;架体内,在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每隔三层(高度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水平网防护,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4、卸料平台支撑系统要独立搭设,不能与脚手架连结,平台必须满铺脚手板并固定在卸料架上,两侧临边要防护严密。
  二、临边防护整治
  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要求,在楼梯口、预留洞口、以及屋面、阳台等施工现场作业面的临边设置防护栏,在通道口设置防护栅。各类防护栏、防护栅要牢固,并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三、高支模的整治
  1、凡搭设高度大于或等于4.5 米的模板支撑属高支模系统,应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管理办法》,采用钢支撑作为立柱,不得使用竹木作为立柱支撑。
  2、采用高支模的工程,必须由施工企业编制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报项目总监审批后才能实施。无高支模施工技术方案不得施工。
  四、施工用电整治
  1、施工用电必须依据《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报项目总监审批后才能实施。
  2、施工企业必须使用合格的标准电箱,底板使用绝缘材料,不准使用木板材料,正确使用TN-S系统和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进行接线。
  五、物料提升机整治
  1、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管理规定》设置和完善必备的安全装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提升机带病工作和安全装置不完善现象。
  2、井架防护要符合以下规定:
  (1)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应定型化;
  (2)卸料平台口必须设置常闭门,应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时自动关闭,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
  3、井架的卸料平台不得支承在架体上
  4、附墙连接点设置要合理、连接件不允许与架体焊接,不得使用螺纹钢。
  六、文明施工整治
  1、施工的场地要平整,硬地化处理后,行车时雨天不泥泞,晴天不扬尘,重车行使时路面不凹陷,场地有排水沟、不积水,砂浆机、砼搅拌机位置要设置操作平台和防雨棚。
  2、材料不得乱堆乱放,必须按总平面图的布置堆放,做到工完场清。
  七、建立工作制度、促进专项治理开展。
  1、建立自检制度
  各施工企业要以抓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领导核心,建立一支与专项整治相适应的、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自检队伍,根据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促使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确保施工安全。
  2、落实"三级报告制度"
  监理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若施工企业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要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要立即启动"三级报告制度",将情况如实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报告》,向市质监站报告,市质监站核实后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负责跟进落实整改情况,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市质监站要及时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报告表》向市建设局报告。建设局将按有关规定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理。
  3、建立巡查制度
结合我局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的实施,市建设局每月组织一次落实专项整治的巡查,市质监站采用不定期的检查、抽查。
  4、建立月报制度
  各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监理月报制度,将所监理的工程每月安全状况汇总,每月5日前把上月监理报表上报给市质监站,市质监站将情况归纳、分析汇总,并结合平时监督过程中掌握的安全信息,提出相应对策及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0前向市建设局报告,市建设局根据市质监站汇报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根据有关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
  5、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包括一线专业人员在内的各企业人员如在工作中发现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鼓励向我局或市质监站举报,对所举报的安全隐患经核实后我局将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各施工现场设举报电话:2218487。
  各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按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每天开工前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合格后才能开工,凡未落实专项整治的或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我局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五年三月三日

相关推荐:

限制未成年人在非工业部门夜间工作建议书

采矿和运输业劳动监察建议书

国际航空运输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