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关于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的规定
发表日期:2011-04-22 20:37: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施队的安全生产教育,保障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总公司《关于加强、完善外地施工队伍管理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团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第三条 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 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4.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1.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2.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
3.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4.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第六条 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具体内容是:
1.北京市建委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附后)
2.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3.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3)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4)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6)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领带,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要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7)熟悉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不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使用;(8)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栏、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9)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报告机电专业人员处理;(10)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 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第八条 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第九条 换岗作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的、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条 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第十一条 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二条 各用工单位及外施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定,并将本规定列为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内容之一。
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
§1 进入现场危险常识预知训练
1.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要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带子。防止高处坠落物体砸在头部或其他物体碰触头部造成伤害。
2.施工区域杂物多,光脚、穿拖鞋容易扎破脚,行走不方便容易摔倒,因此施工区禁止光脚、穿拖鞋、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不要擅自拆改。防止因没有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
4.非本工种职工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气设备,不要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以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及物体打击事故。在楼层卸料平台上,禁止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在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防止吊笼切人事故。
5.施工现场要注意车辆,不要钻到车辆下休息,防止车辆轧人。
6.注意楼内各种孔洞,上脚手架注意探头板、孔洞及周边防护,防止高处坠落。
7.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砸伤下方人员。
8.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
§2 壮工工种危险预知训练
一、挖 土
防止工具伤害
1.开始挖土前,要检查所使用的工具,铁锹把、铁镐把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有劈裂现象。以防在挖土时,铁锹头、镐头脱落或因锹、镐把折断飞出伤人。
2.挖土时,人与人的距离要保持2~3m,避免在挥动工具时伤人。
防止土方塌落
3.挖槽、坑达到一定深度时,小心土方塌落,如发现土质松软,坑槽边有裂缝、下沉现象,应立即停止挖土,找工长报告。在放坡时,要根据工长交底放坡。千万不要图省事,擅自缩小放坡坡度。
4.雨天干活时,应先查看坑、槽边坡有无裂纹塌陷现象,不要挖坑、槽边设置的挡水埝,防止雨水倒灌。坑、槽内存有积水应及时排干净,以免影响施工及引起坑壁塌方。
5.挖土时要由上向下挖,严禁掏挖,防止形成空洞,造成上面的土方坍塌把人砸伤或埋在土里。
6.挖土的土方要放在坑、槽边1.5m以外,高度不要超过1.5m,大量土方堆集在坑、槽边会造成以下危险:①坑壁承侧压力大,会产生坍塌;②堆积的土方本身很松软容易坍塌,塌落的土方落人坑内会将坑下挖土的人掩埋。因此,要指定专人将坑边堆土不断向外倒出1.5m以外。
防止触电事故
7.使用蛙式打夯机要相应固定专人负责,使用前先检查电闸箱是否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源线外皮是否破损,没有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电源线裸露的都不要使用,防止触电事故。使用夯机拍槽底时,由二人操作,操作时要戴上绝缘手套扶夯,另一人拉电源线,防止电源线将夯机缠绕或防止夯机拍打电源线,致使电源线外皮破损,造成触电伤害。发现夯机有漏电现象,应立即拉闸断电,向工长报告,同时要指定专人看护夯机,防止其他人动用夯机。使用夯机时,发现有问题,要先拉闸断电,再找机工修理。挪动夯机前也应先拉断电源。因雨雪停工,夯机要停放到沟槽上,盖好或苫好,防止电机被雨雪浸湿后,发生触电事故。
防止其他事故
8.挖坑、槽时,发现地下有电缆、弹药,各种管道及不明物体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向工长报告,采取措施后,再进行挖土。
9.坑、槽挖到一定深度,挖出的土方需要用简单的吊具垂直运输时,吊物垂直下方是危险区域。因此,吊具所使用的绳索、滑轮、吊钩、箩筐等要完好牢固。起吊时,吊物垂直下方不准站人,防止吊物坠落伤人。
10.人工挖土需要打钎时,锤把安装要结实,锤把不得劈裂。扶钎人不能用手扶,要用长把工具夹住钎杆,防止打锤人失误,大锤砸偏伤人。打锤人与扶钎人不要对面站立,防止锤头脱落伤人。
11.清理槽底的工人在配合机械挖土时,要躲开挖土斗4m以外,并注意挖土斗移动的方向,如果离挖土斗过近容易发生误伤。
12.配合各工种在高处操作时,要预防从高处坠落,在脚手架上作业时,要先查看有没有探头板和孔洞,护身栏、挡脚板齐不齐,如存在不安全隐患,应找工长及时解决。
二、运 输
1.用手推车运料时,装料不要装偏,也不要超载,否则容易翻车。推车时,要注意前方,禁止推车急跑、猛拐,避免因不能及时停车而发生事故。更不要撒把溜车。卸料时,严禁猛推撒把拥车,防止手推车翻过去碰伤对面的人员,或翻回来砸伤自己。
2.用井架(高车架)垂直运输时,零散材料码放不要超出车厢,以防滑落伤人。所运材料要码放整齐平稳,小推车车轮要打好掩,关好吊笼门,防止手推车震动而滑动、溜车造成事故。
3.由人运送各种物件的过程中,存在砸、扭、撞击的危险。多人抬同一重物时,要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做到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随时提醒后面人员,所抬重物不要离地太高,最好不超过30cm。
4.运送长料时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长料碰伤人和触电。
5.人工搬运搅拌机,首先要拉闸断电,防止触电事故,上料斗要挂好、绑牢,防止在搬运过程中挂钩脱落,料斗落下砸人,遇到上下坡时,搅拌机可能发生倾倒。因此,在搅拌机倾倒方向不要有人,防止搅拌机倾倒砸人。同时,应有临时别杆和挡木制动措施,防止溜车碾轧伤人。
车辆运输
6.跟随翻斗车、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在车辆未停稳前,不要急忙上下,否则很容易扭脚、摔倒或让车辆挂倒轧伤。
7.车上装载的物料要放稳绑牢,随车运料人员不准坐在物料前方,以防急刹车时物料突然向前滑动,造成伤人事故。另外,也不要坐在物料上,防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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