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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

发表日期:2011-04-22 20:56: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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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 言

1.1目的

1.1.1研究堆的安全运行是以其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管理 均符合核安全要求为前提。本规定的内容主要涉及研究堆的管理、调试、运行及退役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也包括有关的监督管理要求及质量保证要求。
1.1.2本规定的重点放在研究堆运行必须满足的安全要求上,而不论及如何去满足这些要求。
1.1.3本规定给出了关于研究堆安全运行的基本要求和建议,强调的是 监督和管理问题。本规定还就与运行有关的组织机构方面的问题提供一些指导和资料。
1.1.4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和运行人员还必须注重安全文化。本规定要求: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应充分注意运行安全,划清职责范围、建立明确的 联系渠道和授权;制订运行人员严格遵守的运行规程;实施审评和监查以及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
1.1.5上述要求的目的是要保证研究堆运行过程中不使公众和工作人员受到过量的辐射危害。

1.2范围
1.2.1本规定的要求和建议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应用于一切研究堆的运行,同时考虑该研究堆的特定设计和运行情况。
1.2.2本规定中“研究堆”一词包括反应堆堆芯,实验装置,以及反应堆厂址内的与反应堆或实验装置有关的一切其它设施。

2 安全运行的责任

2.1主管部门
2.1.1研究堆的主管部门对研究堆的安全运行负有领导责任。
2.2营运单位
2.2.1营运单位必须对研究堆的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
(1)设计能使反应堆安全运行,并且反应堆是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建造的;
(2)编写安全分析报告,并及时更新;
(3)调试过程证明设计要求已得到满足,反应堆可按设计运行;
(4)制订并实施辐射防护大纲;
(5)建立并实施应急计划;
(6)研究堆由合格的和有经验的人员按照安全要求进行运行和维护;
(7)适当培训对安全运行负有责任的人员,制定、实施和及时更新培训和再培训大纲,以及定期审查该大纲以检验其有效性;
(8)运行期间必要的设施和服务处于可用状态;
(9)将有关事故的资料,包括对这些事故的评价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报送给国家核安全部门;
(10)在单位内部注重安全文化。以确保工作态度和运行条件有利于安全运行(参见1.1.4节);
(11)制订和实施合适的质量保证大纲;
(12)给予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足够的权力和支持,以便有效地执行其职 务;
(13)研究堆按规程(见5.3节)运行和维修;
(14)运行经验,包括其他类似设施的运行经验,得到仔细的研究,以便发现任何对安全有害的先兆或趋势,从而可在出现严重事件之前采取纠正措 施,并防止事件重复发生。

2.2.2必须在营运单位内部建立一个安全咨询机构(如“安全委员会”)以便在反应堆运行安全和有关实验安全方面向营运单位提供咨询。该咨询机构的成员应是与研究堆设计和运行有关的不同领域内的专家。该咨询机构的职能、权限、组成和受权调查的范围必须以书面形式加以陈述,并且必须提交给国家核安全部门。

2.3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
2.3.1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陈述运行人员的职务、责任、必要的经验和培训要求,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渠道。这些资料也可包括在运行总则中。对参与反应堆运行或使用反应堆的其他人员(如技术辅助人员和实验员)也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陈述他们的职务、责任和联系渠道。
2.3.2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必须保证反应堆运行人员得到使反应堆安全有效地运行所必须的培训和再培训,并保证这种培训和再培训得到适当的评价。必须针对运衍状态和事故工况下要遵守的规程进行充分的培训。
2.3.3尽管有独立的保健物理人员(见13.6节),运行人员(如技术辅助人员和实验员)仍必须在保健物理方面得到适当的培训。
2.3.4在研究堆的各种运行状态下,必须规定保证安全运行所需的各学科人员配备的最低要求。这要以工作人员的数目和需要赋予的职责这两者来表示。任何时候都必须明确直接负责监督管理反应堆运行的人员。还必须规 定处理事故工况所需的人员的提供。
2.3.5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必须定期审查研究堆的运行(包括实验在内),并对所发现的一切问题采取造当的纠正行动。营运单位应审查反应堆及实验装置的调试、运行、维修、监督和修改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
2.3.6研究堆的运行和所做实验的详细计划必须事先制订,并得到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的认可。

2.4运行人员
2.4.1所需要的运行人员的人数和工种取决于反应堆的功率水平、工作循环及用途。运行人员中应包括一名反应堆负责人、若干名值长(根据需要 确定)、若干名操纵员(根据需要确定)、维修人员和辐射防护人员。
2.4.2值长和反应堆操纵员必须持有国家核安全部门颁发的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
2.4.3任何一名反应堆运行人员或任何一名实验员都必须拥有充分的职权使用紧急停堆按钮(或等效装置),以便出于安全目的而使反应堆停堆。

3运行安全分析

3.1营运单位须按要求编制安全分析报告。
3.2安全分析报告中用于证明设计合理性的资料还必须用于确定运行限值和条件。运行规程和应急计划的编制也必须根据安全分析报告的资料,必要时还必须根据其它分析的结果。
3.3安全分析报告必须包括足够的资料,以便使国家核安全部门能对反应堆做出独立评价。安全分析报告应作为申请反应堆运行执照的主要资料。
3.4安全分析报告还为工作人员、用户等提供基本资料,以使他们了解该设施。所以,它必须包括关于设施及其厂址、堆型及其用途的资料;反应堆构筑物和包容体的详细资料以及堆芯及其功率的资料。详细图纸、部件清单、材料清单等也可供给工作人员和用户查阅。
3.5营运单位必须定期对更新安全分析报告的必要性进行审评。

4运行限值和条件

4.1必须建立一套对反应堆安全重要的可被国家核安全部门接受的运行限值和条件,包括安全限值、安全系统整定值、安全运行的限制条件和监 督要求。在反应堆整个寿期内,运行人员必须遵守这些限值和条件。安全运行的运行限值和条件可以包括行政管理和组织方面的内容。
4.2安全限值一般必须以某些参数或变量的最大值和(或)最小值来表示,而在各种运行状态下,这些变量或参数必须保持小于或大于此限值。
4.3安全系统整定值(紧急停堆整定值)必须包括适当的安全裕度,特别应考虑系统的瞬态行为、设备响应时间和测量装置的误差。如果某一安全限值不能直接测量(如燃料温度),那么必须规定其它相关变量的安全系统整定值,以防止违反该限值。
4.4安全运行限制条件是从管理上确定的对设备和运行的限制。这种限制在反应堆的各种运行状态下都必须遵守。确定这种限制条件是为了在正常运行值和所确立的安全系统整定值之间提供可接受的安全裕度。它们包括运行参数限值、最少可运行的设备和最少的人员配备的要求,以及规定需由运行人员采取的行动。
4.5监督要求包括对安全系统进行定期核对、试验、标定和检查的频度和方法,以保证符合安全运行限制条件。营运单位必须保证制定和正确实施一个适当的监督大纲,包括对结果的评价。
4.6安全限值、安全系统整定值、限制条件和监督要求的数值必须根据反应堆设计和反应堆安全分析的结果选取,并证明它与反映反应堆现状的安 全分析报告相一致。
4.7必须有措施保证:一旦不满足某一安全限值,就能使反应堆停堆并使其维持在安全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按规定报告国家核安全部门,并且只有在查明根本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之后,方可再启动反应堆。
4.8如果某一安全运行限制条件得不到满足,运行人员必须采取适当行动,以确保安全。反应堆运行管理机构必须对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以防止其再次发生。必须及时将这一事件通知国家核安全部门。

5 运行规程

5.1营运单位必须在经审查和批准后颁布一套包括行政和组织方面要求在内的总的运行规则。必须在初始装料之前编制和颁发反应堆安全运行和使用的运行规程,以补充这些总的运行规则。
5.2这些运行规程必须由营运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编写,组织有一定资格的独立于编写人员的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最后由营运单位或授权的代表批准后才能生效。国家核安全部门有权查阅这些规程。
5.3运行规程必须包括下列事项的书面指令:
(1)反应堆(包括实验装置)启动、运行、停堆过程和停堆状态;
(2)装料,卸料,以及燃料元件和组件或其他堆芯和反射层部件(包括实验装置)在堆内的移动;
(3)可能影响反应堆安全的主要部件或系统的预防性维修;
(4)反应堆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定期监督、标定和试验的大纲;
(5)实施符合现行法规的辐射防护程序;
(6)运行和维修的授权,以及那些可能影响反应堆安全或反应性的辐照和实验的实施;
(7)操纵员对预计运行事件以及在实际可能的范围内对事故工况的响应;
(8)应急行动;①
(9)保卫;
(10)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放射性释放的监测和控制;
(11)反应堆停堆期间按要求对反应堆及其辅助系统的监督。
对于上述很多工作,可以使用核对清单。
5.4必须根据预定的内部程序对这些规程进行定期的审查和更新,或在必要时再进行附加的审查和更新。控制室内必须备有这些规程。
5.5所有反应堆运行和使用的人员都必须在这些规程和使用方面进行适当的培训。
5.6反应堆运行和使用的一切规程都必须与运行限值和条件一致。
5.7如果计划进行现行规程未包括的操作时,必须在开始操作之前编制适用的规程,并经审查和批准。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这些规程的培训。
①在很多情况下,应急规程作为独立应急计划的组成部分来制定(见第14章)。

6 调试

6.1必须编制调试大纲,以验证设计目标已经达到。该大纲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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