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04-22 20:47: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有关省、自治区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
为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煤安监人字〔2001〕100号文件印发的《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煤炭企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学大纲》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培训教学大纲》和《煤炭企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学大纲》同时废止。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式样(以安监管司办字〔2003〕4号文件印发)执行,全国统一式样,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制作发放。《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证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发放,已颁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直接更换为新式样的安全资格证书。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煤矿主要负责人。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以“一通三防”为主)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管理能力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能力,能依靠科技进步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的要求。
3培训要求
31安全培训工作应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时等实施。
32采用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推荐的培训教材。
3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注重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34培训内容、学时可视煤矿类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等酌情调整。
35有条件时可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无法分类实施时,应在培训内容、方式及课时等方面区别对待。
4培训内容
41安全管理
411煤矿安全生产总论
——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
——国外主要产煤国家安全生产状况及经验。
41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413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内容和方法
414采煤行业准入制度与煤矿建设的管理
包括《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等。
415煤矿安全管理主要制度及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416煤矿安全评估与安全评价制度
417伤亡事故管理与工伤保险
418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
419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技术
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系统安全分析和评价方法、危险源辨识、安全计划和决策以及安全信息管理等。
4110案例分析与讨论
42煤矿安全技术理论
421露天煤矿开采安全
——露天煤矿开采安全的基本条件;
——露天开采境界及剥采比对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开拓方式、开采程序和采剥工艺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
——露天煤矿对防治水和防灭火的安全管理要求;
——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技术,边坡破坏的类型、滑坡机理以及滑坡防治措施;
——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致因及预防措施;
——排土场选择、布置、堆置的安全要求,排土场常见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2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煤矿开采安全及主要灾害综述;
——煤系地层、地质构造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矿井开拓方式、开采顺序和常用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的安全管理要求;
——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及防治;
——矿井内、外因火灾的致因及防治;
——顶板灾害致因及防治;
——冲击地压防治;
——矿井水灾致因及防治;
——矿井通风管理;
——“一通三防”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3煤矿爆破安全
——爆炸材料及起爆技术;
——爆破安全与管理;
——露天煤矿与矿井井巷掘进、回采工作面的爆破施工及安全;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4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煤矿电气安全基础,包括供电、触电、电气防爆、矿井监控等;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煤矿运输、提升事故及安全管理;
——机电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3煤矿重大灾害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决策与实施
431煤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原则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432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433煤矿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决策要点,包括瓦斯与煤尘爆炸、矿井火灾、顶板冒落、瓦斯突出事故、露天煤矿滑坡事故的应急处理
434煤矿救护工作的体系和实施程序
435煤矿事故报告、统计和上报程序
436案例分析与讨论
44煤矿职业危害管理、监测及预防
45煤矿安全管理技能
451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方法
452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453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54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455组织、指挥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能力
456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5再培训内容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涉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案例。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或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在运用中的经验
52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5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露天煤矿不少于48学 时,井工煤矿不少于72学时。鉴于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较长,视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可分别采用一段或二段式培训方式,具体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见参考表。
62现阶段乡镇煤矿数量仍较多,而其主要负责人文化水平较低,在编制培训计划(包括要求、内容、学时等)时可作适当调整,并采用与其文化水平相适应的教材。
63再培训时间,露天煤矿不少于16学时,井工煤矿不少于24学时。
附表
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课时安排参考表
项目培 训 内 容
学时井 工露 天
一、煤矿安全管理部分
(14/12)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86
煤矿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64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二、安全生产技术部分
(38/24)煤矿开采安全2410
煤矿爆破安全22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48
案例分析与讨论64
三、应急预案、抢险救灾与职业病预防
(16/8)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2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决策82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预防22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复习22
考试22
合计7248
再培训部分
(24/16)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等
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2416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标准
1范围
本考核标准规定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方法、内容,以及再培训考核的内容。
本考核标准适用于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3定义
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所属煤矿和其他独立生产经营煤矿的经理、矿长等。
4考核办法
41考核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
42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生产管理技能考核两部分。
4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的命题范围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要点”,根据煤矿类型确定。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4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及格后,方可进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
45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确定,可通过现场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考核以及撰写论文、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考核成绩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6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均达到及格或合格者为合格。
5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要点
51煤矿安全管理
——了解我国煤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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