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数以亿计职工的身心健康。尽快理顺职业病防治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用人单位负责的新机制,使该项工作走上正常轨道,已是当务之急。<?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
目前,《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不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职业卫生建档率低。职业卫生档案可以全面地反映建档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治工作情况。档案的建立、复核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建立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策略的依据、是开展职防工作的基础。虽然,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企业义务,但很多企业并没有认真落实。此前,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是各级卫生防疫站的重要工作内容,由于执法权的剥离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上级疾控机构不再把职业卫生建(复)档率作为对下级的要求及业务考核内容。建档工作的薄弱使得国家对职业病发病情况不能全面、准确地了解。
二是中毒报告率大幅下降。截至发稿日,笔者所在的江苏省宝应县今年发生农药中毒事件77例,接到的报告仅8例,报告率为10.4%。卫生部体制改革,将原卫生防疫站分为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发生中毒事件向哪一个机构报告并未同时明确,而原来的上报渠道被打乱,令基层无所适从。直到今年10月,卫生部才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报告统计管理工作,并指定同级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承办常规职业病报告统计工作”。
三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率低。宝应县现有在建工业项目108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0个,全年新增工业企业1000多家,但今年,该县仅有3个项目开展评价。
四是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体检率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监测率低。由于缺少准确数字,甚至都谈不上“率”。宝应县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离岗体检率几乎为零,定期体检率低于50%;全年测试有毒有害作业单位60多家,低于30%。
五是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落实难尽人意。如职业病防治制度的制定、警示标识的设置、岗前培训、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等,在很多企业都没有落实到位。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对工业企业的检查受到地方政府诸多限制。到工业企业的检查内容单一,仅能就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令部分卫生监督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少数地方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工作不协调,利益关系未能解决好,也使卫生监督机构较少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
安监部门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面临诸多困难。《职业病防治法》没有修改,执法主体还是卫生行政部门,安监部门制定的法规、标准还没有出台,执法缺少法规支持。安监部门缺少专业人才和相关设备。
充分发挥疾控机构作用
职业卫生监管具有行政性和专业性特征。安监部门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时需要专业技术机构的支撑。各级疾控机构是由政府设立的,是国家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技术力量,是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主体,有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和愿望,需要向安监部门借力。两者工作互补性强,加强合作是双方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