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车间检验路上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表日期:2011-05-03 20:07: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员。今年1月17日上午9点,我从办公室去一车间,准备进行产品检验。路上,一辆外单位车正在卸货。当我走到这辆车的旁边,正巧司机开门下车,把我撞伤,造成右臂骨折。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四 川 张春华
张春华女士:
来函收悉。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你作为检验员,去车间的路上受到货车车门碰撞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因此,应享受工伤待遇。
施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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