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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

发表日期:2011-05-03 20:02: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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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


  工伤事故是指发生使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中毒、中暑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否则属非工伤亡事故。


  时 间:工作时间(含加班加点)内发生。


  地 点:发生在生产(工作)岗位上或企事业生产(工作)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


  性 质:因从事生产(工作)而引起,或与生产(工作)有关,或从事对社会有益的工作而引起。

 

二、处理办法


  轻伤重伤: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 亡: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以后“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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