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处理
发表日期:2011-05-03 20:02: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一、含义
工伤事故是指发生使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中毒、中暑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否则属非工伤亡事故。
时 间:工作时间(含加班加点)内发生。
地 点:发生在生产(工作)岗位上或企事业生产(工作)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
性 质:因从事生产(工作)而引起,或与生产(工作)有关,或从事对社会有益的工作而引起。
二、处理办法
轻伤重伤: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 亡: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以后“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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