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07年9月,宋先生坐公司车出差,结果在返程途中遭遇车祸,撞伤比较严重,且需二次手术。为了能够获得车险的全额赔偿,公司在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承担了全部责任,并找人为我补办了工伤保险。12月,宋先生二次手术结束后,交通鉴定伤残为六级,而工伤伤残为五级。宋先生想问能不能要求按交通事故赔偿吗?公司拿出司法解释坚决按工伤待遇,由于差额较大,应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
【分析】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你受的伤害,应当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你乘坐的是单位车在出差返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你有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赔偿。但是,建议你还是按照工伤待遇主张自己的赔偿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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