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他人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就是非常典型的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那么受伤职工是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还是向工伤赔付人主张赔偿,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不够明确,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比较大的争议,给司法实践造成了一定的困惑,也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做一个比较清晰的分析,以便有一个正确的认识。<?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工伤的界定和工伤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工伤的界定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在理论上,人们将工伤界定为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它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工作、执行职务行为或者在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伤、残、亡或者患职业病。实践中人们进一步把工伤简化为“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的伤害”,或者直接表述为“因工作受到的伤害”。
(二)工伤责任的构成要件
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工伤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一)受害人应为职工,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二)责任方应为用人单位;(三)受到的伤害应为规定的
工伤范围,也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四)执
行职务与损害事实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五)用人单位无免责事由。(六)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或者受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七)经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在这里应当说明的是,工伤的构成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适用的是严格责任原则。这是因为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具有危险性,劳动者受到伤害都是非自愿的。
二、第三人侵权责任的界定及构成要件
本文中的第三人侵权责任是指,除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因其违法行为,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要看以下四个要件:(一)行为违法。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须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二)损害事实。须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受到了损害这一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三)因果关系。第三人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四)主观过错。第三人实施侵权行时主观存在一定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三、工伤责任与第三人侵权责任的竞合
(一)责任竞合的概念
责任竞合是指一个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性质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从而引起并导致在法律上多种法律责任并存且相互冲突的法律现象[2]。本文中的工伤责任与第三人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劳动者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伤害时,受伤职工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同时,又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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