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违章操作机器而引发工伤事故,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违章操作不属于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因此职工违章操作也会被认定为工伤,企业也将对职工因违章操作而受到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从表面上看,让企业对职工的违章后果买单有失公平,但国家从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出发制订了该规则。
当职工在违章操作中引发工伤事故并给企业造成损失时,企业可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而要求职工赔偿,也许这是对企业的一点点安慰吧。
二、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除该职工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情形外,该职工的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应当对其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的赔偿责任不等同于一般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按四川省的规定,单位的赔偿只是实行补差赔偿原则:第三人赔偿后,单位再进行补偿赔偿。用人单位在遇到该情形时,应先让职工找第三者赔偿。
三、职工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复函》规定,无证驾驶车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违法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对因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单位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伤亡,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按四川省的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造成伤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该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该条规定很有意思:如果单位或职工本人没有交纳社保,那该职工即便达到退休年龄也不能依法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这类职工,如果其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能否认定为工伤呢?此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
五、单位能否以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来代替工伤保险?
在我们所接触的企业当中,很多企业都知道应该给员工购买保险,但普遍存在两个问题:1、给员工购买保险会增加企业成本,所以没有购买;2、由于不知道该购买什么保险,因此乱购买。其中最主要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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