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劳动者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达成协议,后又反悔,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专家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0、82、83、84条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无论在何种单位或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均应切实履行。如果有关人员没有采取威胁、利诱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应当视为合法有效的。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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