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改制企业伤残职工工伤待遇和生活困难问题的思考
发表日期:2011-05-03 19:42: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随着市、县属企业改制接近尾声,一些潜在的问题逐渐凸显,民生改善和维稳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伤残职工的后续治疗和生活保障,就是其中反响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最近娄底市部分改制企业已置换身份的伤残职工频繁集体上访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工伤待遇和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仔细分析上访职工反映的情况和诉求,我们不难发现,有的要求与现有的改制政策基本一致,较为合理,如拖欠的有关工伤待遇,必须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尽快补发到位;有些要求解决起来尚有一定难度或者说政策上还有一定障碍,需要进行大的突破。这充分表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政策上和人文关怀上有效解决改制企业已置换身份的伤残职工的工伤待遇和生活困难问题,显得越来越紧迫。
考虑到这个问题在市、县改制企业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如市直煤矿已置换身份的伤残职工就有近1000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全面解决改制企业伤残职工基本生活和伤病治疗两大问题,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和谐稳定,我们认为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寻求治本之策和工作突破。
一、协调劳动、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由于娄底市2004年全面启动、强力推进的企业改制工作存在的企业情况复杂、历史包袱重、职工安置成本高、经费缺口大等因素,因此,遗留问题多、职工特别是伤残职工上访频繁、不稳定因素突出,很有必要根据国家工伤保险等有关政策,在全面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原则精神,专门就改制企业已置换身份的伤残职工有关待遇制定出台实施办法,重点解决其基本生活和伤病治疗两大问题。
二、优先将改制企业已置换身份的伤残职工纳入“低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市直改制企业职工置换身份的安置补偿金普遍不高,而且最高3.5万元封顶,县属改制企业更低,普遍人平1.5万元,最少的人平只有8000元。5—10级被置换身份的伤残职工除了要面对再就业几乎无门的困境,个人还要续交养老保险费和承担伤病治疗费用,导致相当部分人生活难以为继。为此,建议积极创新思路,大胆在政策上破题,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将改制企业已置换身份的伤残职工全部纳入“低保”,确保不使一个伤残职工因生活困难而过不下去。
三、将伤残职工纳入医保,建立健全伤残救助基金。考虑到伤残职工就业难,收入低,后续治疗费用高,生活困难等实际情况,建议特事特办,大幅度减免医保交费标准,积极为伤残职工办理医保,使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待遇。同时,要积极推动改制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社区,在落实“低水平、广覆盖”的城镇居民医保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财政拿一点,改制重组企业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等各种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健全伤残救助基金,切实解决伤残职工旧伤复发治疗问题。
四、要加强伤残职工的就业服务工作。对于那些有就业愿望、就业能力的伤残职工,改制重组企业要留出一定的岗位,优先安排上岗。政府要通过开发社区绿化、保洁、保安等公益性岗位、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大力扶持伤残职工再就业。要将移交社区的伤残职工纳入各级残联统一管理,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再就业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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