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注册安全评价师评价网!
首页 > 工伤保险

工伤别“私了” “私了”补偿少

发表日期:2011-05-03 19:41: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安全评价推荐


  核心提示


  员工在单位被同事打伤,后与单位私下签订补偿协议,单位支付其2000元了事。但事后又被认定为工伤,按工伤待遇补偿要远远高于协议补偿,该员工反悔了,要求按工伤待遇补偿。可是白纸黑字写着:协议补偿双方再无纠纷,他的诉讼请求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签补偿协议后反悔


  2006年4月27日,王某在沈阳某超市工作期间被同事打伤,后一直处于治疗状态。2007年2月6日,王某与超市签订协议,内容为:超市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中包括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同意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再无纠纷。协议签订后,超市于2007年2月12日给付王某2000元,王某为超市出具了收条。


  2007年4月26日,王某至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于2007年12月24日认定王某右手所受伤害属于工伤。2008年1月18日,沈阳市劳动鉴定康复管理办公室对王某的工伤评定级别为10级。


  后王某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申请仲裁,要求工伤待遇(工伤赔偿金、工伤失业金、工伤医疗金),并要求撤销补偿协议。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超市给付王某伤残补助金5944元、工伤医疗补助金9906元、伤残就业补助金4800元,但对于王某要求撤销补偿协议的请求未予支持。王某对此裁决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认定协议有效


  一审法院对王某请求的工伤待遇(工伤赔偿金、工伤失业金、工伤医疗金)赔偿,予以支持。但王某与超市于2007年2月6日就解除劳动关系及相关工资、保险问题已签订协议书,并已实际履行,依据该协议书的内容,双方已就至2007年2月止的王某的工资问题协商解决完毕,该协议合法有效,王某现要求超市给付2006年5月至2007年2月的工资,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判决超市一次性支付王某伤残补助金5944元、工伤医疗补助金9906元、伤残就业补助金4800元。


  员工辩称协议显失公平


  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称:工伤待遇不仅包括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包括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治疗期后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我与超市签订《协议书》时,工伤还没有被确认,我是在无工资、无工作、无法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与超市签订的协议,这份协议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民法的公平原则,因此,我有权要求超市按照法律规定将相关待遇给我。


  超市答辩称:王某与超市之间的争议已经通过签订的《协议书》解决完毕,王某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没有依据。


  二审认定协议可撤销


  市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职工因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内的工资属于工伤待遇。


  王某与超市虽然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但《协议书》符合显失公平合同的构成要件,属于可撤销合同,王某对该协议有撤销权。超市应支付王某因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内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间计算至签订《协议书》之日,即:从2006年5月至2007年2月,共计8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照每月600元计算,该费用为4800元。3月24日,市法院作出判决:除维持一审判决工伤待遇赔偿外,增加判决超市支付王某停工留薪期间工资4800元,撤销原补偿协议。



  法官说法


  协议显失公平可撤销


  市法院民一庭审判长朱晓英告诉记者,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优越地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法院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认赔偿金额是否与劳动者应得金额差距较大,来确认协议是否有效。


  本案中,王某与超市在《协议书》中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不对等。超市只支付王某2000元,并且包含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但如果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则包括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社会保险、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将远远高于2000元。这种利益上的不均衡违背了民法的等价、公平原则,有失合同正义。


  其次,王某是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超市作为大型的商业企业,对于处理劳动争议以及职工工伤问题具有较多经验和较强优势。并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本案中,超市违反上述规定,未在法定期间为王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反而利用自身优势以及在王某缺乏经验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协议书》,因此,该《协议书》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合同,王某对该协议有撤销权。


  朱法官提醒劳动者,遭遇工伤切勿轻易“私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与劳动者签订表面“赔偿很多”实际“显失公平”的协议。

相关推荐: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一天就受伤 没签协议照补偿

臂断异乡的维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