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注册安全评价师评价网!
首页 >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转让后 工伤保险待遇谁承担?

发表日期:2011-05-03 19:33: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安全评价推荐

【案例】


“李文强同志你好,由于你原单位的资产进行了转让,从下月起,你的伤残津贴将被停发。”单位的一份通知,让李文强大吃一惊。 “难道原单位的资产进行了转让,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就没有了吗?”他决定先到单位去问个明白。


李文强是某物流公司的一名老货运工,当初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年前,李文强在一次搬运货物时,因货物从高空坠落,将其腰部砸伤。虽然单位没有给李文强参加工伤保险,但经过他和家人的努力,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为他认定了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四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原物流公司由于无法为李文强安排适当工作,于是按月发给其伤残津贴。两个月前,李文强的原公司进行了资产转让,没想到新的单位领导竟给李文强发出了这样的通知。


【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所以,用人单位在分立、合并、转让时,应当就原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相关问题作出安排。

相关推荐: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一天就受伤 没签协议照补偿

臂断异乡的维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