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受伤不属工伤
发表日期:2011-05-03 19:32: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次数:
[案例]小周几次跳槽后,终于如愿以偿进入一家大公司工作。公司福利好,每到过年过节不但发不少好吃好用的,还在春秋季节组织业绩好的员工外出旅游。
小周新到公司积极表现,半年后工作业绩一路飘红。公司秋季福利旅游的名单中果然有了小周的名字。不巧的是,旅游的日子快到了,小周却患上了重感冒。小周实在不想放弃。收拾行囊的那天,虽然发起了高烧,但小周还是兴奋得几乎一夜没睡着,早晨匆匆吃了片退烧药就坐上了旅游的长途车。几个小时的旅途颠簸,小周感觉有些晕车,再加上感冒,更是不舒服。然而,来到山脚下,小周还是勉强跟同事们一起往山上爬。
一群人走走停停,身体一直难受的小周很快落在了后面。眼看天色不早,小周只好打起精神继续往前走。山势陡峭,山风一吹,小周感到很冷,一时头晕目眩从狭窄的台阶上摔了下去。当同事们找到小周时,发现他已经痛得脸色发白,小周被送进医院后,被诊断为右腿骨折,左脚和身上也有多处软组织挫伤。要想复原,最少得休息三四个月。
手术后,公司领导来慰问小周的同时,明确告诉他,由于小周是旅游受伤,而不是工作期间受伤,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也不能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小周觉得,自己之所以参加这次登山旅游,完全是因为这是公司组织的一项活动,如果单位没有组织旅游,自己肯定不会带病爬山还摔断腿。因此,自己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分析] 这次旅游,是公司的一种福利待遇,并不是单位组织的必须参加的文体活动,因此小周并非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而旅游活动也不涉及工作内容。小周受伤是因为自己勉强登山因不慎导致摔伤,所以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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